二零零零年七月一日,丁春霞再次进京上访,在天安门前打开“法轮大法好”的横幅,后安全返回家。刚到家,片警张元利就找上门来问:上哪去了?丁春霞告诉他说:去北京上访了。张问:怎么上访?丁回答:去天安门打“法轮大法好”的横幅。晚上,片警朱佩增、张元利就到丁春霞家,要将她抓入长流看守所。丁春霞问:什么罪?张元利说:扰乱社会秩序,丁问:社会上哪一处的秩序被扰乱?路费是自费的,也没给你们找麻烦,宪法也没规定不许上北京。张元利打电话请示,丁才没被带走。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丁春霞穿着单鞋,没有换洗的衣裤,其家人没有被通知给拿被褥,被新站派出所警察乔礼彬、朱佩增、王军、葛凤燕(女)送往长春女子劳教所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