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0年元月14日下午,袁斌用盐边县看守所大门口水泥墩子上的铁链条捆绑绑不紧,就动手强行脱掉她的棉衣和毛衣,铁链条中间从她脖子后面搭到前面,又从腋窝拉到后背去,从两肩分别缠绕两只手,然后再把两只手在后背绑在一起。铁链子两头用绳子接头(绳子都断了两根),在捆绑时,那个年轻恶警帮忙,使劲把她两只肩膀往后掰,袁斌绑时用尽全身力气从背后把她的手往上提,又用穿皮鞋的脚踢她两大腿。
那年轻恶警还说:“把狗放出来”,还想用恶狗来咬她。这样折磨3个多小时。
2000年元月15日上午,袁斌又强行把她的棉衣和毛衣脱掉,用铁链子使劲把她的双手反背绑起,又是拳打脚踢。
回攀枝花后,不法人员不准她回家,把她非法绑架到东区拘留所非法关了一夜。第二天早上她被迫交了20元钱后,被攀钢公安分局绑架走。下午,警察郭太生等人把她送弯腰树看守所关押,非法关押30天,还罚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