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405
编号:
E000035802
中文姓名:
周晨
姓名拼音:
Zhou Che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向阳区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佳木斯市胜利路 大学游泳馆西侧
邮编:154000 区号:0454
检察长:吴畏 8703001 13836667777
副检察长:
黄永成 8703002 13945495555;
汤浩洋 8703003 13091635767;
陈斌 8703004 13846163632;
孟力群 8703005 13945484777;
黄福成 8703006 18245411999。
其他检察官:
张丽君 8703007 13945484688;
王宏杰 8703009 15331871533;
胡钥 8703008 18324647777;
李蕴宏 8703010 13039607111。
[公诉科]
科长:李利锋;
姜茗川(王淑英案的公诉人)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2007年11月5日,佳木斯市中级法院在没有开庭的情况下做出裁决,维持向阳区法院对大法弟子崔胜云的非法判刑。2007年11月14日凌晨4点,佳木斯市看守所恶警将崔胜云劫持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女子监狱,继续关押迫害。

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办案人:审判员周晨等,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汤浩洋、付某某,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法院办案人:审判长赵玉斌、陪审员曲培栋、陪审员邱峰、书记员李雪艳等人徇私枉法、渎职行为侵害和剥夺了大法弟子崔胜云的人身自由权和信仰自由权等多项基本权利,给崔胜云及其家人造成了巨大的身心伤害和巨额经济损失,依据中国《宪法》和现行法律法规,其的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依法应负刑事和民事法律责任。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佳木斯法院维持非法原判 崔胜云被劫入哈市女监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1/21/16693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