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196
编号:
E000036718
中文姓名:
曹书成
姓名拼音:
Cao Shuche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大庆石油管理局
工作单位地址:
电话(大庆区号:0459):通过保密台5998800635494463549456354946转
地址:大庆市让胡路区龙十一路 邮政编码:163453
大庆石油管理局局长(兼)、党委副书记:曾玉康
大庆石油管理局人力资源部协议书联系人:曹喜峰
经办人:邱海萍
联系电话:0459--5988570
0459--5988550
0459--5997547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大庆石油管理局公司党委副书记

二零零一年元月十九日大法弟子从北京回来后单位追问到哪去了大法弟子没说,单位就停止大法弟子工作,强迫大法弟子去洗脑班(共一个半月),公司党委副书记曹书成、党委工作部副主任黄宪柱逼迫大法弟子写放弃信仰的“三书”,大法弟子不写,黄宪柱威胁大法弟子说:你要是不写,一个是拘留你,一个是把你送到北安农场劳动,再一个就是开除工职。那些日子大法弟子的精神受到很大的伤害。

二零零一年二月四日,大法弟子郁桂香(大庆石油管理局技术开发实业公司职工)被强制参加单位办的洗脑班(二零零一年二月四日至三月十四日),被逼写保证,威胁说如不写保证就送去拘留或送北安农场劳动改造。因为拒绝而遭单位非法扣发一个月的部份工资八百三十二元(责任人:技术开发实业公司的曹书成),又非法扣发二零零零年的兑现金三千元(责任人:技术开发实业公司的曹书成)。并从机关调到基层工作。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七年迫害 有家不能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5/169663.html
黑龙江省大庆市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虐待、勒索的部份事实(三)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8/2271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