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0后,在江氏集团的指使下,阳泉师610头目白汝明、平定公安局郭珍珠、城关镇副书记王卯寅多次对王迫害,2001年2月对王庭芳洗脑,在洗脑班里,恶警郭文广曾多次毒打王,半夜强迫她们跑操。2001年王庭芳被非法劳教二年,2003年元旦回来后,当地村委会、派出所和610等曾又多次对其骚扰,逐渐的使王庭芳的身体健康受到影响,城关联校校长在610办头目白汝明的指使下扣掉王庭芳24个月工资(共24000余元)。
被阳泉“610办”恶警白如明、平定公安局郭珍珠因为大法弟子王庭芳坚修大法,编造莫须有的罪名,2001年11月3日送进山西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二年。
在2004年3月上旬,王庭芳在极度悲哀中被迫害离世。
2009年5月,王兰芳遭阳泉市矿区法院非法判11年,儿子被非法判刑10年,后又加1年半,共11年半。后来,审判长葛宜华亲自送来判决书时说,是阳泉市政府610办公室副主任白汝明让他判处王兰芳十一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