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106
编号:
E000038399
中文姓名:
鲍晓宇
姓名拼音:
Bao Xiaoyu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赤峰市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赤峰市公安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内蒙古赤峰市公安局大队长。

2001年6月,林东三中校长张××拿着自己收到的法轮功真相信去左旗公安局进行诬告。崔凤国觉的自己往上爬的机会来了,便费尽心思的策划如何迫害法轮功学员。他背着左旗的领导机构,把三中校长诬告一事直接报到赤峰市政法委、六一零。为此,赤峰市公安局、国安局,六一零等组成了联合调查组,由柳云山当头目,加上赤峰市公安局某大队长鲍晓宇及两个王姓警察共四人来到左旗,伙同崔凤国、黄景祥等调动公安局及乡镇派出所警员,于2001年6月21日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吴国华、李树杰、李胜军、季云芝、王晓燕,并非法抄家。

2001年7月3日,原左旗公安局国安副大队长刘志军等,再次非法将李圣君绑架到左旗公安局,追问大法数据源。在鲍晓宇、崔凤国的指使下,公安局警察每天早晨和晚上把李圣君铐在暖气管子上或自来水管上,每天上午九点以后,冲着太阳将李圣君双手吊铐在国安大队的窗户上暴晒,警察王志春把李圣君的手铐铐进肉里,渗出血来。李圣君连续数日被这样铐着、吊着、暴晒着,还不让睡觉,不让喝水,每天只让吃一顿饭。法律规定传讯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特殊情况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李圣君却被崔凤国等人吊在左旗国安大队办公室近一个星期。

2001年7月4日,柳云山、鲍晓宇、崔凤国、黄景祥等再次调动公安局及国保大队和乡镇派出所大批警员及部份刑警队人员,大面积绑架了法轮功学员数十人及家属多人并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真相数据和计算机、打印机、收录机等个人物品。

2003年12月7日中午开始,内蒙古赤峰市“610”、安全局、公安局,元宝山、红山、松山等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约200名警察在元宝山、元宝山电厂、元宝山矿、建昌营,红卫、八家村等地绑架法轮功学员,历时半个月,共约有70名法轮功学员被抓。

警察用各种方式折磨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使多人致残。警察并将多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劳教,两、三年不等,非法判刑5、7年不等。未劳教或判刑的,就要强行交3000元,劫持到“转化”基地洗脑迫害,出来后必须交一万元作罚款;有的学员被停止工作。

此次抓捕行动后,警察非法抄查私人电脑几十台等,折合人民币几十万元,恶警上报内蒙自治区请功。

鲍晓宇:市公安局某大队长,此官是其父鲍明飞(市人大委员长)以不正当手段而得。此人是黑社会成员,穷凶极恶,往死里打法轮功学员,多次收受巨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6/4/14/多次被绑架、劳教-内蒙古李圣君控告元凶-326310.html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1/7/21/赤峰市恶警崔凤国迫害法轮功学员事实-244198.html
前商业局副局长李树杰两次遭非法劳教经历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2/31/215430.html
内蒙古李胜军两次遭非法劳教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9/11/208084.html
内蒙古赤峰市二零零三年十二月的非法抓捕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8/4/3/175714.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