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196
编号:
E000038504
中文姓名:
毕凤有
姓名拼音:
Bi Fengyou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中山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天津街43号,邮编:116001
电话:82802280
院长~刘长财
副院长~徐炳礼、宋冰
主任~孙玉琴、滕今桥
法官~杨跃、陈向真,梁永国
公诉人:周立香,曲慧永,蔡世维
刑事院长:徐炳礼
审委会:郭滨
刑二庭庭长~刘洪斌
刑一厅:程鑫 电话:82787063
人民代表联络室负责人~杨明芬
机构编制:
政治处、执行局(含执行 一至五二庭)、立案一庭、立案二 庭、
刑事一、二庭、行政庭、监察大队、监察室、人民代表联络室、办公室、研究室、诉调对接中 心、审管办。
近照:
家庭住址:
大连市中山区法院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天津街58号
邮编:116001
电话:82802280
传真:82639875

院长  毕凤有    82793001   82802287

迫害事实: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法院院长恶人。

2008年3月初,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法院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对大连法轮功学员丁振芳进行了第一次非法秘密开庭后,又于3月25日上午9:00,进行了第二次非法开庭。当家属追问第一次非法开庭,为什么不通知家属时,他们说不让通知,再问就把电话挂上了。根本不理会家属的苦衷。第二次非法开庭是在其家人多次追问,并说尽好话的情况下才不得不告诉的。

2008年3月25日上午九点过五分,丁振芳是被两个女警架着,三个男警围着,双手反背、铐着手铐走下警车的。一下车,丁振芳就喊“法轮大法好!”上到了三楼308室。然后又一女检察官宣读起诉书,宣读完毕,由负责庭审的女检察官赵艳华询问证词。但询问期间,只允许丁振芳答是与不是,根本不允许辩护。刑事庭法官王雪飞宣布休庭,整个开庭只用了20分钟,与九点四十分结束。

非法庭审前,警察给丁振芳打开了手铐,因不让家属与她本人说话,不知道她在大连市看守所遭到了怎样非人的折磨和迫害。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大连市中山区法院对丁振芳第二次非法开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3/29/175396.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