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21日下午,二处人员杨可伙同他人在未穿警服、未向曹东出示相关证件和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在北京市海淀区万寿寺300路公共汽车站附近大马路上,将我绑架,后又非法关押一个多月。
在他被非法拘禁的一个月间,二处陈守水、胡松涛等人在未通知他本人及家属的情况下,拿着从他身上抢去的钥匙,两次非法抄了他家(其中第一次是5月26日)。直到8月18日,才拿出第一次抄家时抄走的物品清单,让他签字。而且他们私自拿走了他家的贵重物品,并未写在清单上,也未向他说明,其行为与偷盗无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