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三日光明派出所四人,副所长胡秀明、片警陈凤祥、崔某某警号510102等人非法抄家后进行绑架法轮功学员宋桂香。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一日,吉林省通化市光明派出所警察陈凤祥到法轮功学员曹淑莲家,诱骗曹淑莲,给曹淑莲照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