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88
编号:
E000039875
中文姓名:
朱德蓉
姓名拼音:
Zhu Dero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银川市上海东路639号 邮编 750001
张克文 院长 …………………… 6731850(办)5019398(宅)
李桂兰 副院长  ……………… 6731555   6182178(宅)
黄焕国 副院长……………………6711101   5043118(宅)
杨岩刚 副院长……………………6730188   6711307(宅)
黄国兴 副院长 …………………6728661   6718722(宅)
叶新平 纪检组长 ………………6722874   6080695(宅)
黄治中 政治部主任 ……………6922110
闻军  办公室主任 ……………6738032
魏凯军 刑一庭庭长(审判长) 6922057

近照:
家庭住址:
朱德蓉 刑二庭庭长6922029  13309593889
迫害事实:
宁夏银川市中级法院法官。

2008年6月11日,邪党宁夏银川市中级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谢毅强的上诉进行开庭审理。伪法官朱德蓉、吴志明、王凯等参与庭审。法庭上,公诉人(银川市检察院)继续沿用一审时由兴庆区公安、检察拼凑的那些牵强附会、前后自相矛盾、漏洞百出的所谓证据,甚至连谢毅强的年龄、单位名称、住址等一些基本情况都出现错误。更为可笑的是:公安、检察机关向法庭出具的“证物鉴定结果”与“鉴定委托书”的时间是颠倒的,即鉴定单位在收到鉴定委托之前鉴定结果就早已出来了。这些诉讼中不该出现的低级错误,让人不难看出银川市公、检、法在宁夏邪党“六一零”恶徒的授意、指挥下,蓄意构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宁夏法轮功学员遭迫害事实综述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2/25/218803.html
银川市恶党法院对谢毅强非法开庭二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6/15/180294.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