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轮功学员宋玉莲不写“三书”,当天被队长张波、管教周幕岐、周丽范、丛志秀、教导员王敏、吸毒犯梁亚春等七、八个人迫害。下午,被上“大挂”4、5次,宋玉莲被打的昏过去。张波掐其人中,醒过来。恶警找来恶医孙某某,孙某某说宋玉莲装病。接着孙某某、王敏在宋玉莲跟前叫号打,又打了很长时间。然后,孙某某说:“让她休息吧。”几个人才把昏迷不醒的宋玉莲抬到床上,直到晚上6点多钟,宋玉莲才醒过来。
宋玉莲因被上“大挂”膀子疼,睡不着觉。10日晚,宋玉莲半夜坐起来。管教崔健梅让她躺下,她不躺。崔健梅说:“让你躺下,你就得躺下。”僵持有20分钟。然后管教谢秋香上岗,没说几句就把普教崔秋艳、梁亚春叫起来,揪住宋玉莲的头发往床头上磕,然后把宋玉莲拖到队长办公室,没让宋玉莲睡觉。
11日早上,张波当班,有人告诉张波说宋玉莲炼功。张波上去就踢宋玉莲两脚,说:“等我吃完饭再说。”吃完饭,张波、周幕岐、周丽范、丛志秀、孙博对宋玉莲进行迫害:把宋玉莲的两手用手铐吊在两张床上,张波用电棍电宋玉莲脖子、肚皮和手,致使宋玉莲的脖子两侧肿的变形。其他6个人打,丛志秀和周幕岐还使劲踢宋玉莲的两条腿,扬言要把腿踢折了。宋玉莲被迫害的几天起不来床。一个月后,脚脖子还是青一块紫一块的。
管教丛志秀威胁宋玉莲:“如果把这件事说出去,还打你第三次。”宋玉莲被迫害的那么严重,三、四天就被强迫到车间干奴役活,完不成任务还说要收拾她。周幕岐、丛志秀打宋玉莲打的最重。
法轮功学员李慧慧是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八日被送到前进劳教所迫害的。刚到一队由于李慧慧双手合十被队长刘畅踢了一脚,副队长周丽范让她半蹲着,由于她不配合,周丽范就拿电棍电她的脖子,并又强迫她蹲半个多小时。
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二日,法轮功学员王淑范从黑龙江省戒毒所转到前进劳教所,队长王敏、刘畅、周丽范对她进行残酷折魔,她的半边脸和一只眼睛被打成紫黑色。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张百华被送到前进劳教所。一进去首先检查身体,然后四个女恶警把她衣服扒下来,用电棍电后背、用凉水泼,开着窗户冻着一个多小时,四个人轮番打她。五个女恶警是:王敏、周力帆、刘畅、刘仙宇、张艳丽。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早饭后,恶警把张百华叫到二楼监控室,恶警(王敏、周力帆、丛志秀、张艳丽)她们围着她站着,王敏拿着电棍,丛志秀捏她脖领,她们把张百华按倒在地用脚踩她的头,嘴唇咯破了,流了不少血,用电棍电她,周力帆给她一个大耳光,普教赵宝香堵她的嘴,她咬着牙没堵上,一直到下午才放她下来。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六日,因为张百华不背监规,让她穿着衬衣、衬裤站一夜,第二天七点左右,恶警(王敏 、崔建梅)拿着电棍电她后背,把她从十台阶楼梯口扔下来,把她的头摔坏了、左侧肋骨摔折了,她不敢喘气。后来恶警(周力帆)找来大夫检查,大夫问张百华摔得重不重,张百华说很重。周力帆说你别胡说。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上旬,法轮功学员赵玉霞被调到二队后,一队副队长周丽范,私自翻赵玉霞的衣物柜,拿走赵玉霞女儿给她买的一套线衣。说这套线衣是一队吴晓峰(法轮功学员,在迫害中受过强烈的惊吓,精神有些恍惚、从没有说过话。)的。栽赃、陷害是赵玉霞偷了别人的一套线衣,证人是三个盗窃犯。当晚周丽范以此为由大做文章攻击法轮功,并侮辱法轮功学员。赵玉霞为证实清白,绝食,要求所内调查、核实。所内并没有给她答覆,相反还以强迫灌食相威胁。现在此事不了了之。
法轮功学员秦海龙被带到一个空屋,里面只有一张桌子和一个凳子,一个警察逼迫写“三书”。教导员周力帆恐吓秦海龙:“来到这里的人必须写‘三书’,不写就别想出这个屋,你虽然是个孩子,也不例外。”秦海龙说:“信仰真善忍没有错。我是被冤枉的,我不应该在这里,我要回家,我不写更不会骂人。”她眼露凶光,恶狠狠地说:“你是皮子硬啊?还是能扛着住我们这的刑具(指电棍)啊?你要不写我们有的是办法让你写!”
二零一二年二月四日,法轮功学员曾淑玲被非法劳教2年,是用担架被抬进哈尔滨前进劳教所的。当天就被狱警周丽范扒光衣服,用电棍电、打。在身体极为虚弱的情况下,曾淑玲仍然被强迫干包筷子等活,完不成定量就不让睡觉。为了让她“转化”逼迫她写“三书”,副队长周丽范把她扔到洗漱间,扒光衣服,用电棍电她。
二零一二年五月下旬,在黑龙江哈尔滨前进劳教所被非法关押的徐英、田庆玲、林佩玉、王东丽四名大法弟子被从一队调到二队加重迫害。约四天后,四人继续反非法劳役迫害,一起脱下劳教所的统一服装,科长找她们谈话,让劳动、听安排未果,当晚四人被间隔开,一宿基本没让睡觉,其中一位学员由值夜的队长周立范、丛志丽、李狱警轮流看管一宿罚站、不让睡觉,第二天被绑坐在铁椅子迫害。
有两宿因徐英坐铁椅子屋内光线暗,监控室看不太清楚,队长霍书平、周木齐、周立范、狱警就用烤灯或大手电筒光直射,照着徐英的眼睛、烤着脸,离眼睛十多厘米、很近、很刺眼睛、很烤脸,用光直刺我的眼睛,眼睛一闭上马上就过来恐吓。为了不让徐英脑袋能动弹,狠毒的用一些布条等东西勒紧头发,使徐英低不了头、动弹不得。
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前进劳教所将田庆玲送到哈尔滨市第一医院住院,做了“畸胎肿瘤”手术。所需医药费用一万二千多元劳教所概不负责,全部由家属承担;主治医生建议:做包括肺CT、ECT、脑加强CT等全面检查,确诊下肢病因并治疗,劳教所不让。在住院手术仅仅六天的六月二十七日,即被残忍的强行劫持回前进劳教所。一队队长王敏、周立范、刘畅及管教还天天骂其装病。
依兰法轮功学员左先凤,据所知情况,在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八日一直绝食,因她绝食与其它法轮功学员隔离,有包夹看着,内情不太详细。主要由恶警大队长王敏、副队长周立凡、刘畅及恶管教丛志秀、李晓宇、许薇、张艳丽等参与迫害。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六日前后,郝佩杰因不配合写“纪实”,被当时任一队教导员的周丽凡(现任二队教导员)叫回大队,周与丛志秀共同行恶,将郝佩杰扒光衣服,泼凉水、打开窗户冻,用电棍电,折磨了好几个小时。
前进劳教所逼迫法轮功学员写所谓“纪实”,二零一三年一月底,颜廷珍写到“不让睡觉”的字样,被队长王敏叫出去扒光衣服,在小号蹲了一天一宿,她的脸被打肿,被迫害的十分虚弱,吃饭时昏倒在地,从此吃啥吐啥。
下面是颜廷珍母亲的控告状:
控 告 状
控告人:李胶云 女、家住黑龙江伊春市五营区
被控告人:双城国保大队的王一彪和肖继田
黑龙江省前进劳教所所长王亚罗、副所长叶云
一队长王敏、管教班长崔恋恋、一队狱警 丛志秀、周立范、刘畅
控告事由: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绑架和劳教、非法体罚、电棍电等折磨颜廷珍、在生命垂危时还不放人。
二零一三年五月下旬,法轮功学员田庆玲、徐英、林佩玉、王冬丽被从一大队转入二大队加重迫害。二大队队长周木歧不许她们洗漱,不让喝水、吃饭,五月二十五日,四位法轮功学员同时绝食反迫害。徐英被值夜的队长周立范、丛志丽、李某罚站一宿不让睡觉。第二天,徐英,林佩玉被绑在铁椅子上迫害,田庆玲被关进小号灌食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