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六年六月一日前一周,武汉市江北居委会书记吴惠华、新华街派出所片警陈宏来到张家威胁大法弟子张庆元,说什么你不能在外面活动,并要求向居委会汇报思想。当时张庆元没有配合它们。
二零零六年六月一日,新华街派出所片警陈宏带着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袁跃武、检察院吴峻、武汉市公安局一处蔡恒、张宁等人,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情况下,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判刑四年的判决书送到大法弟子张庆元家中。问张庆元上不上诉,要上诉就在上面签字。张庆元没有签字。他们说十天内上诉期有效。张庆元被迫离家出走。从二零零六年六月三日起至现在(二零零八年八月),已经有两年多有家不能回,一个孤独的残疾人一直过着颠沛流离失所的生活,还时刻面临着被非法抓捕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