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3日上海邪党人员操控奉贤区法院对大法弟子刘进(女)的所谓“审判”开始。最初法院说允许十人旁听,当许多正义的人们为见证中共对大法弟子的迫害,见证黑白颠倒、公然而行的罪恶而要求旁听时,却被挡在法庭外,被告知说没有空位,而庭内部旁听席却空荡荡。法院为了掩饰谎言,就叫来许多公检法、610等人员充斥其中。法庭上下氛围阴森,法警们眼球外凸,虎视眈眈地看着旁听席上三名旁听的当事人亲友,不明身份者也对着他们拍照。
刑讯逼供与逻辑混乱的证据指控
在法庭调查过程中,公诉人蔡巍巍在检察院副院长褚明君等人助阵下对刘进进行所谓指控,而六项指控中,其中五项是在刑讯逼供下的无中生有。刘进追述说:2007年11月25日被绑架后,冬天的气温骤然下降,而她又没有穿什么衣服,提审员蔡某为人非常歹毒,声称上级将此案交付给他,他一定要交差,四天四夜轮班连续违法提审,一刻不容睡觉,稍有瞌睡就踢打,并且威胁:如果你不说,就抓你的朋友,你朋友不说,就抓你的女儿。
在公诉人的证言证词中充斥着“55岁的女人”、“讲普通话、身高160”等与刘进39岁、山东口音浓重等细节不符的地方。公诉人一项一项指控,刘一次一次否定。针对指控说一男一女发资料,认定该女即为刘,刘断然答:我们的师父要求我们做个好人,男的不吃喝嫖赌、腐化堕落;女人洁身自持。因为我老公出门在外,我一向很谨慎,不与别的男人一起出门,更不可能让其他男人进我家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