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79
编号:
E000043468
中文姓名:
杨帆
姓名拼音:
Yang Fa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新华劳教所
工作单位地址:
绵阳新华劳教所管理科科长 余兴才;0816-2280410
绵阳新华劳教所: 郑科长;13320913567
宋主任;0833-2967661
新华劳教所二大队队长龙礼平,安县人,专门指使犯人行凶。
四大队五中队电话:0816-2830117 赵瑜
管理科电话: 0816-2280410 邓刚
恶警有:邓刚、付卫东、邓涛、董海波、杨帆(经常亲自出手打人,用电棍电,二零一一年其曾用钢尺(约1.5米长、3.5厘米宽、0.35毫米厚)把普犯的肋骨打断。)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四川省新华劳教所干警。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七日晚7:30左右,六-三中队一舍。杨帆问大法弟子陆智勇:“陆智勇,这段时间你为甚么不报数下蹲?”我说“我不承认劳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任命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它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我没有违犯国家的任何法律与法规。而且我对国家尽忠尽职,无论是做森林公安还是做工人,做生产班长,我都干的很好!国家在《刑事诉讼法》中说:保障无罪人不受刑事追究。你们凭甚么把我抓来坐牢?”

杨帆说:“这是劳教,我们是根据劳教的规定采取必要措施。而且劳教是经过全国人大批准。”

后来在争论中,陆智勇道“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这时,包夹人员(谢鹏,张学贵,周世林吴思刚,王学莫,李晓波,薛云勇)就把陆智勇按倒在地。

杨帆说:“你说放就放么?现在我说了算!包夹把他给我按好咯!把护卫队叫来!按警铃!”包夹人员用抹布塞进他的口腔,用筷子顶着他的口腔上颚拗。后来,杨帆警官从六-二中队借来约束带,由六一二中队的雷鸿(吸毒人员)指挥,把他牢牢的绑在床上,直到二零零六年五月十八日上午十点过,才将陆智勇放开。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四川中共政法委黑恶势力2012年罪行综述(2)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24/四川中共政法委黑恶势力2012年罪行综述(2)-268100.html
四川新华劳教所干警沈锐与杨帆对陆智勇的迫害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2/13/19154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