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116
编号:
E000043491
中文姓名:
白文卿
姓名拼音:
Bai Wenqi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石家庄市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石家庄市新石北路360号 邮编050090
举报电话87119789 83852000
值班室87119876,87017615,87899456
市检察院纪检监察马志强,办公电话:87119773
检察长陈晓明(5月新上任)154
常务副检察长何军恒
石家庄市检察院公诉处长邢少红
控申科张兰萍(女) 办87119498
监所处处长谢强87119565
法纪处处长白文卿(女) 办87119723、87119720、87899456
反渎局局长任志晓
市检察院预防处副处长赵铁强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石家庄市检察院法纪处。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二日上午大法弟子宋爱昌下班回家,在住宅楼下被中共警察绑架,已被非法关押一年零六个月了。

石家庄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恶警千方百计的罗织罪名,桥西区法院一审前后非法开庭三次。因为没有任何证据,前两次都被法院退侦补充所谓的证据。可是在第三次非法开庭时,石家庄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竟伪造出一份所谓的《物品鉴定证明》,桥西区法院装聋作哑,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二日非法判了宋爱昌有期徒刑三年。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日下午,大法弟子宋爱昌的代理律师向市检察院投诉。信访办的工作人员得知是与法轮功有关的案件后,拒绝受理。在律师的强烈坚持下,不得已才打电话叫来法纪处的人员,将投诉材料转交给法纪处处长白文卿。

家属给石家庄市检察院法纪处处长白文卿打电话,白说:“材料我看了,公安的物品鉴定证明是否有问题不是我们监督的范围;但法院应对这样的证明是否采信作正确判断。如果一审采信不合理,二审会打回来的。还是找法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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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公检法诬判宋爱昌 律师、亲友抗争(图)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2/20/19191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