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27
编号:
E000043646
中文姓名:
赵群
姓名拼音:
Zhao Qu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平原县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区号:0534,邮编:253100
局长:王刚 421106 9 18905446789
分管国保大队、“610”局长:张秀军 4258919 13953416898家4258666
610主任:
焦红霞 17605348198
李峰4256967、15864178589、4217698
[国保大队]
队长:张振义 4256967、15864178988家4212336家7860088
警察:
侯志国、崔振军、陈光4256967
王某 17605348102
赵从林4256967(被称“赵队”,很邪恶)
郑伟实 13953418087
祝立国15853453928(家住平原县金河源小区西区2-3)
近照:
家庭住址:
平原县区号:0534
公安局长:赵群:4211069 4211070
分管局长:任玉富:4213266(家)
610办:4256967
610主任:张振义:13395447689 7860088(家)
610副主任:李峰
焦洪霞:13953446968
组员: 祝立国:15853453928 郑伟实 陈光 陆×× 张开顺
看守所:4386364 4387119 4386579
政法委书记:周亮:4201693
政法委:书记办:4211369
办公室:4211368
迫害事实:
一九五五年出生,二零零四年三月由德州市公安局法制科处长调任平原县公安局局长,到二零一二年三月调离。

这八年期间,他积极贯彻执行中共邪党对法轮大法的迫害打压,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绑架、抄家、罚款、拘留、劳教、恐吓、跟踪,电话监听,敲诈钱财,逼迫写所谓“保证书”等迫害。

赵群在职期间,手段非常狠辣,对本单位各科室都下达有收钱任务,不完成就免职、下岗失业,指挥国保大队、“六一零”积极推动迫害法轮功政策,下达迫害指标,按需绑架、按需判刑劳教等。

赵群任平原县公安局局长期间发生的对法轮功学员的部分迫害案例:
(一)非法劳教法轮功学员八人,他们分别是:李晓霞、张洪秀、杜东华、李培红、李宝林、张吉运、张峰、李树才。其中李晓霞、张洪秀、杜东华都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四、五十岁的农村妇女,都是第二次被非法劳教。

(二)二零零八年春天,国保大队警察抓了一个信所谓东方闪电功的妇女(家在王庙镇),“六一零”的焦洪霞、李峰等警察用各种手段逼迫她,让她说出她的联系人等,这个妇女承受不住,从三楼跳下摔死。为了推卸责任,“610”恶警对外造谣说是炼法轮功的,炼功走火入魔跳楼死了,恶毒攻击、诽谤法轮大法,在全县造成很坏影响。

(三)多次对全县法轮功学员抄家、绑架、拘留、敲诈钱财等。据不完全统计,赵群在平原县公安局的八年期间,抄家、绑架、骚扰、勒索一百多人次。特别是二零零六年和二零零八年“奥运会”期间,迫害特别严重。二零零六年,抄家绑架三十多人次,抢夺学员个人的电脑、打印机、大法书等若干,非法劳教四人,被迫流离失所二人。二零零八年奥运会前后,对全县所有在中共“黑名单”的学员都进行骚扰,让签保证书,不签就绑架、抄家,有几十人被抄家绑架,敲诈勒索家人钱财,其中宋庄杨金菊被绑架勒索二万多元,于庄于永平一万五千元,王金华二万元,王秋菊二万多元,恩城五、六位学员,每人五千元,等等。

上述事实,只是平原县法轮功学员二十年受迫害的一小部分。还有很多事例,还没有揭露出来(有一些在明慧网上有过报道)。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平原县邪党打手的罪恶行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19267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