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村劳动教养所一大队,在恶警张燕,沈红秀,李悦的指使下,恶警李薇,陈千美,王丽杰,李红梅,蔡静积极配合,不断的对大法弟子残酷迫害,经常增加劳动时间,从早上六点开始劳动(除吃饭和午休半个小时以外)直到晚上九至十点才停止劳动,对那些年老体弱的也不放过,为劳教所聚敛钱财。
恶警李薇对不放弃信仰的大法弟子更是没有人性的折磨,减少上厕所的次数,甚至七至八个小时才让上一次厕所,许多的大法弟子被折磨的肚子疼。恶警李薇,陈千美,蔡静,为了让大法弟子放弃信仰,每天只让睡二至三个小时,甚至二十四小时不让睡觉,连续三天三夜。
还用罚站的手段每天站二十小时以上(吃饭也站 着)最多的连续站十五天,有的大法弟子脚站肿了,腿站肿了,有的肿到肚子。对不穿劳教服的大法弟子,恶警张燕和恶警李薇会亲自动手给大法弟子把衣服扒下 来。如果要上厕所,必须穿劳教服,否则不让上厕所。
二零零八年五月份大法弟子迟小妹被绑架到王村劳教所一大队二班迫害,因坚修大法不放弃信仰,又被邪恶疯狂迫害,其手段极为残忍,不让睡觉不让大小便,迟小妹以绝食对抗,从二零零八年九月中旬绝食持续到11月初近两个月,这段时间内副大队长沈红秀,队长陈千美、申冉等强行给迟小妹灌食,并强行向迟小妹的家庭索要大量“医疗费”。灌食期间的两个月内竟还给迟小妹戴着手铐,不让睡觉,身体极为虚弱。
法轮功学员刘淑珍被分在二班,由教导员李悦和队长陈千美主管迫害。初期刘淑珍因不穿劳教所的队服,被上述二人及大队长张燕多次打骂和罚站。二零一零年春的一天,陈千美以刘淑珍不干活为由,将她从车间劳动现场拖到队长们办公桌前,并当着李悦的面用脚踢她,连续罚站几天。队长李红梅有一次嫌刘淑珍不劳动,硬拖到车间大门外去罚站。在劳教所,法轮功学员被罚站是司空见惯的事,许多人在罚站期间不允许上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