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七日、十月十日,成都市武侯区伪法院分两次非法开庭,无视事实,对当时已被非法关押一年多的大法弟子钟芳琼、毛坤、刘邦成、蒋宗林、刘嘉、祝仁彬、丁泽杨、姜洪媛、陈世坤及毛坤的妹妹毛琦、妹夫秦敏,进行非法判刑。这九名大法弟子与两位家属十一人随即上诉,十五位律师介入,上诉案于2008年12月30日在成都市中院立案,但主审法官林乔对十五位律师一致提出的要求公开审理的要求不仅不予回复,而且从一开始就对律师设置重重障碍。
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二日至十五日,成都法轮功学员钟芳琼等十一人案的辩护律师连续到成都市中院要求见主审法官,以及复印案卷,成都市中院均以主审法官外出调研为由,拒绝律师与其见面;甚至当其中一位律师通过院长投诉电话联系到主审法官林乔时,他竟公然违法说“你们(律师)无权复印案卷”。就此,律师已向法院纪检部门和成都市人大投诉。
二零零九年二月,成都中院林乔不顾十五位代理律师的申请、建议、和投诉,在一系列违法办案之后,对法轮功学员蒋宗林等枉法裁定“维持”。随后,十一人被分别劫持至德阳监狱和简阳监狱。不到一年之后,蒋宗林家属忽然被告知其“因病入院”,具体情况以及因何所致尚不得而知。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九日,大法弟子陈昌元遭诬判的上诉案,在中院立案后,助理审判员林乔以同高新区法院一样的流氓手段对待陈昌元上诉案:不许律师复印庭审笔录,拒绝与家属见面,但一再催促律师提交辩护词,意欲再次以所谓“书面审理”的形式,偷偷密判陈昌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