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806
编号:
E000045150
中文姓名:
潘俊兰
姓名拼音:
Pan Junla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达县国安大队
工作单位地址:
达县国安大队电话:0818-2671780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达县公安局国安大队副大队长。

达县公安局国安大队队长李江、潘俊兰等恶警,从九九年七二零开始就十分卖力的参与迫害,所作所为都是违法犯罪。

大法弟子罗朝明于二零零八年三月七日被四川省达县国安警察绑架。
罗朝明被绑架后被异地非法关押在宣汉县看守所,期间达县国保大队长杜鹏飞和潘俊兰多次在深夜用车轮战非法提审他,因罗不配合,杜鹏飞等人就以罗顽固为名而加重迫害。罗遭到毒打、长时间罚站、不准睡觉等迫害。在关押在看守所期间,睡几个月湿地板,他坚持炼功,还多次遭恶警、及恶警指使的狱霸殴打。

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二日,达县公安局国安大队队长杜鹏飞,副大队长潘俊兰非法抄过当地大法弟子周红和何泽玉家,抢走了大法资料,并非法关押了周红一天。

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七日因达州市达县政府内有“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粘贴,达县恶警潘俊兰、唐大勇、潘唐等三人驾车到成都市郫县境内非法绑架了唐成云,并还一并抢走了唐成云的女儿念大学用的计算机及学习打印纸,以及唐家私人财物十几种,回达县后藉故把唐成云非法关押迫害十五天,抢走的财产无一归还。

二零零九年三月九日,达县公安局国安大队队长杜鹏飞,副大队长潘俊兰等邪党恶徒带领当地派出所警察和小区负责人等,闯进达县河市镇大法弟子周红的家,以“落实一件事”为名,强行绑架周红到县公安局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七天。

达县恶党县委书记李春、陈光礼、政法委书记冯远国、李洪波、谭政治、程胜、龚伟、杜鹏飞、李江、潘俊兰等人近三年(2010-2012)来成批的绑架了数十名法轮功学员到洗脑班、看守所,其中陶大凤、许成忠等六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在河市镇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最多,达县河市镇大法学员何成玉、胡兴碧、毕得会、周红于2012年5月7日被绑架到达州市复兴看守所迫害;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四川达州市政法委的部份犯罪事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2/21/四川达州市政法委的部份犯罪事实-266740.html
四川达州市法院诬判六名法轮功学员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19/四川达州市法院诬判六名法轮功学员-252019.html
四川达州罗朝明再被劫持入德阳监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2/16/四川达州罗朝明再被劫持入德阳监狱-236375.html
十佳优秀校长遭受的迫害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0/14/230988.html
四川达县恶人又行恶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3/29/197906.html#09328224943-3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