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899
编号:
E000045930
中文姓名:
陈慧茹
姓名拼音:
Chen Huiru
性别:
职务职称:
獄警
工作单位名称:
新店女子劳教所(山西女子劳教所)
工作单位地址:
电话:0351-3055775 0351-3055773
太原女子劳教所又名新店女子劳教所,位于太原市杏花岭区恒山路新店街5号。
新店女子劳教所有恶警约60名,电话总机0351-2810517,邮政编码:030003
二队:0351-2785802 0351-2811143
管理科:0351-2785805
纪检处:0351-2785823
政委:路平
所长:陈廷刚、王敏
三大队 刘忠梅,电话:0351-2785803 
附:
一、山西女子劳教所三大队(法轮功专管大队)恶警名单:
刘中梅(指导员) 雷红珍(大队长) 王达丽 赵文联 孔剑英 陈东慧 商秀娟 闫小丽 梁俊霞 石坚 陈春香
二、迫害法轮功学员吸毒恶人名单:
高米娟 李云萍 田艳冬 刑晓燕 郭玉兰
三、邪悟者名单
史平孩 彭锦秀 王素珍 秦增棉 张志华(河北人) 陈月英 张瑞玲 吴藏凤 周俊芳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山西女子劳教所二队狱警。

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牛兰云被送到山西女子劳教所,在这期间家人给检察院某人八千元钱想让放人,在劳教所因抵制奴工,时任中队长陈慧茹一把把牛兰云摔在地上,当时尿了一裤子,拉在墙角逼问。在一次牛兰云炼功时被吸毒犯从上铺拉下来,又拉到办公室,她就在办公室炼,陈慧茹拿电警棒击打,打的手肿得象个面包。她们还不让和人说。

法轮功学员高素英女士,二零零八年五月九日被长治国保大队警察绑架,非法劳教两年,被关在山西女子劳教所二队。期间高素英遭受殴打、监控,长期被谩骂、侮辱,两次被无理延期共六个月,被迫害的生命垂危。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八日,高素英要求对其非法劳教进行复议,二队大队长陈慧茹、副大队长陈春香不准,十多名吸毒人员和包夹跑进教室把高素英围住,抢走纸笔,用笔扎高素英,拳打脚踢,把高素英打倒在地上,她们乘机狂踩全身、胸部,高素英痛得不能呼吸。高素英的脸被扎破,身上衣服被扎破,多处受伤,浑身青紫、卧床三月。高素英向所长王敏、管理科长反映,将伤痕给其看,她们不予理睬。吸毒者们在大队长们的纵容和指使下长期折磨高素英,中午不让睡、饭菜倒在地上、站军姿、长达七个月之久。

二零零八年八月八日下午,高素英被拳打脚踢,狂踩全身、胸部,使痛得不能呼吸。因为高素英遍体鳞伤,呼吸困难,坐卧难宁,要求看医生,被拒绝。陈慧茹声称自己是兽医,用这样恶毒的语言来侮辱高素英。由于《明慧周刊》陈慧茹、陈春香指使群体吸毒人员多次暴力殴打高素英,致使她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五日昏倒在洗澡间,全身抽搐、大小便失禁,出现生命危险。

二零零八年八月、九月间,法轮功学员李秀珍(五十二岁,北京),被多名包夹蓄意暴力殴打,原因是李秀珍阻拦恶徒殴打一名法轮功学员。二队大队长陈慧茹抢走李秀珍的衣物,并指使多名吸毒人员毒打她,多人齐上拳打脚踢,围住毒打,李秀珍事后遍体鳞伤,脸上留下手指印、右小腿皮肤青紫面积达十二乘八平方厘米,左臂皮肤青紫达十乘八平方厘米,多处瘀血,左手小指撕开一寸长口子,皮肤脱落,肉外露,上衣被撕裂,浑身多处受伤。然而二队大队长陈慧茹、副大队长陈春香(山西十大恶人之一)却公开说:谁看见打人了?此事不管!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大队长陈慧茹不允许这里的八名法轮功学员购买物品,后来又改口说只许买十元的日用品(一个月的用度)。按现在的物价,十元钱连一提卫生 纸都买不了。八名法轮功学员都找到陈慧茹,讲这是对法轮功学员的虐待。陈慧茹最后不得不按照上级的要求,在日用品的购买上不限制。在伙食上,政府财政拨款是每人140元/月。在山西女所,细算一下实际伙食费,平均每人不足60元/月,山西女子劳教所苛扣伙食公款。

封闭队大队长陈慧茹、陈春香强制让不“出工”的法轮功学员在工房站着,不允许坐。看到这些法轮功学员一旦坐着,她们就指使吸毒人员把凳子抢走。一次吸毒人员抢夺法轮功学员的凳子,将法轮功学员李秀珍推倒在地,其他法轮功学员找到警察陈春香,问她“是不是你让吸毒人员做的这些事”,她避而不答。当告诉她吸毒人员动手推人时,她大声嚷“我没看见,我不知道”。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上午,警察陈春香将这几位不“出工”的法轮功学员推到门外,大喊“不干活就给我出去,到外边冻着去”。这些法轮功学员在外面站了一个多小时,她们中年龄最大的已有五十多岁。警察陈慧茹在一次指使吸毒人 员抢走法轮功学员凳子时,当问到她为什么这么做,她不敢承认,就说“我借凳子用用”。她痛恨不“出工”的法轮功学员,有一天,警察陈慧茹亲自动手强行让一名长期拒绝“出工”的法轮功学员面对墙站着,说“我不愿看到你”。

二队恶警陈慧茹、陈春香是迫害法轮功学员高素英的直接责任者。

二零零九年十月九日凌晨两点,大队长陈慧茹带着十来名吸毒人员(都是组长、民管委)闯入高素英所在的二组,打开高素英的柜子,将里面的全部物品翻倒在地,陈慧茹亲自一件件搜查,并将高素英写的长达二十页的多份上诉书、多本法律书籍抢走。高素英当时已睡着,被吵醒后,找陈慧茹要自己的上诉书,陈慧茹不但不给,反而用手掐高素英的嘴和脸,用脚猛踩她的脚,并一下下踢高素英的腿,边踢边说:谁打你了,谁看见我打你了。周围的吸毒人员、包夹在陈慧茹的命令下,一哄而上,抓高素英的头发,猛击高素英的头部、按在床上打。此次参与殴打的吸毒人员有:张苗、白巧玲、林润涛、廉林俊、崔彩霞。随后陈慧茹当着全组吸毒人员的面栽赃高素英:你们都写证明,证明高素英打人。第二天,陈慧茹将全组吸毒人员叫到办公室,逼迫她们作伪证,反诬高素英打人。10月28日,山西女所二队贴出管理科公告,延长高素英劳教期三个月。(第一次延期是2008年8月,延期三个月)

由于恶警陈慧茹、陈春香指使群体吸毒人员多次暴力殴打高素英,致使高素英十二月五日昏倒在洗澡间,全身抽搐、大小便失禁,出现生命危险!陈慧茹、陈春香就在高素英休息不足二十天、身体还未恢复的情况下又胁迫高素英出工,继续折磨迫害,使高素英反复出现头晕、血压升高。

新换的包夹吸毒人员岳娟、孙娟在陈慧茹的授意下,仍屡次殴打高素英。一月底至二月十一日、三月四日包夹孙娟、岳娟同组内吸毒人员贾乃云、白巧玲、兰梅多次毒打高素英。

在二月十一日被打后,高素英将打人的吸毒人员告到陈慧茹那里,因为包夹长期欺压法轮功学员、打骂恶行已被其他许多旁观者反感,人们纷纷站出来作证,陈慧茹也自感包庇不住,只得将打人者孙娟、岳娟、贾乃云当月考核计零。自这些打手考核计零后,这种邪恶的包夹殴打法轮功学员的恶行才有所收敛。

针对被毒打、两次被构陷延期,二零零九年十月高素英写出起诉书投入山西女所、纪检、西峪地区检察院信箱,起诉陈慧茹、陈春香暴力殴打,煽动、挑唆吸毒人员暴力殴打法轮功学员,并逼迫吸毒人员多次给法轮功学员做伪证造成延期的恶劣违法行为,以及陈慧茹、陈春香非法剥夺法轮功学员申诉权、上诉权的违法行为,责令其承担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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