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胡望香的家属收到了东西湖法院的判决书,胡望香竟被非法判刑三年。
“追查国际”对胡望香被冤判案已立案追查:“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政法委副书记陈社德;东西湖区“610”办公室”主任曹斌;东西湖区公安分局警察项经兴;径河派出所警察王彦、姬脉军;东西湖区吴家山街吴兴社区居委会主任王丽华;东西湖区径河街办书记赵运;东西湖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汉杰,公诉人刘涛;东西湖区法院院长李秀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