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丹东市大法弟子王香菊二零零九年三月在买菜回家的路上被恶警绑架,后被非法批捕。恶警将王香菊她们拉到蛤蟆塘金山派出所,对她们进行非法搜身。
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王香菊的家属到蛤蟆塘派出所核实情况,派出所内勤人员告知王香菊已被转押在丹东市看守所。随后,家属去找派出所副所长郑向阳,郑向阳先是让家属在拘留通知单上签字,家属不承认王香菊有罪,未签,并向郑反映其母身体有病,年龄大,法轮功并没有错,王香菊并没有犯法,郑只听个开头,称他们只是执行者,依据国家法律行事,对于家属反映的情况只能表示同情,便离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