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196
编号:
E000048079
中文姓名:
朱一
姓名拼音:
Zhu Yi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营口市教养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营口市劳教所院长。

营口市教养院教育科李杰、秦炳文,放中央電視台炮制的自焚伪案及马三家劳教所邪悟人员的“转化”录像,毒害不明真相的劳教人员恨修炼人,院长朱一下令:不“转化”就三年不让回家。

二零零零年七月七日,辽宁省营口市法轮功学员孙文庆第二次进京上访,被营口市八田地派出所所长吕兵派警察把孙文庆从北京非法押回营口市后,表示自己花了五万元钱才当上所长,差点因为孙文庆弄掉乌纱帽。吕兵让警察在派出所毒打孙文庆一宿,翌日把孙文庆送营口市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在劳教所,孙文庆被恶警刘伟建毒打,被毒蚊叮咬,每天干二十多个小时的活,吃的是连牛马都不如的饭菜。劳教所所长朱一恐吓孙文庆不转化不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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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任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和宪法相抵触。宪法明文保障言论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属不受侵犯的公民基本人权。

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其中第九十九项、第一百项明确废止了以下两个文件,即《关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关于查禁印刷法轮功类非法出版物,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也就是说,法轮功书籍都是合法的,公民拥有、阅读和传播法轮功书籍也是合法的。任何以公民拥有、阅读和传播法轮功书籍为借口进行迫害都是非法的,即使根据现有的规定,迫害者也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二零一五年九月,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分别出台对法官、检察官办理冤假错案进行终身追责的规定。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新修订的《公安机关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正式施行。该规定明确,公安人员造成重大错案将会被终身追责。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又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自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起施行。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2/18/上床板、抻刑、熬鹰-辽宁营口孙文庆因信仰遭迫害-361907.html
营口市孙文庆受迫害经历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8/13/206460.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