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都区610办公室主任周江、科长刘兴勇,在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开始,一直积极追随中共,迫害新都法轮功学员。迫害手段有:拘留、劳教、劳改、在 泥巴坨办洗脑班,或把新都法轮功学员送进新津洗脑班,给法轮功学员所在单位、乡、镇、村、社等施加压力,让他们监视、跟踪法轮功学员。每年的十二月份区“610”及政法委还要印发宣传单、日历、书籍、标语等毒害新都民众。
迫害法轮功十年来,在“610”周江、刘兴勇的直接指挥下,新都区不算劳教的,仅劳改就有二十余人,刑期三至八年不等,其中黄香玲(木兰镇)、蒋玉芬(军屯镇)、王英霞(103厂)吴奉全、吴奉林(新都镇)等现在仍然被非法关押在监狱里,其中吴奉林、吴奉全已是第二次被非法劳改,总刑期为七年半至八年。阳从梅(新都镇河屯人)正在哺乳期,任然被弄到法院判刑。彭昌华(新都镇)、范慧霞(新都镇)、叶素华、罗素荣(大丰镇)、付发芝(阿坝州)现仍被非法关押在新都看守所。冯仁军(大足县)被送到大足洗脑班。
新都区还有四名法轮功学员已被迫害致死:胡红跃,女,四十五岁,新都油嘴油泵厂职工;刘生乐,女,五十三岁,新都区泥巴坨人;吴大碧,女,五十七岁,新都区通站路;吴明忠,男,四十岁,红光七分厂工程师;其中吴大碧和刘生乐被迫害致死,周江、刘兴勇负有主要责任。
二零零六年因新都区610科长刘兴勇诬告,骆常勇被新都区城西派出所和新都区国保大队队长陈德荃、副队长谭毅绑架,抄家并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一日下午三点左右,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大法弟子彭昌华、刘国秀、范慧霞和另一大法弟子,正在看望已基本康复的重症老人樊大爷。新都“610”、国保大队及城西派出所十几个警察突然闯入樊家,控制屋里的人,并非法抄家。又到彭昌华家绑架了彭的妻子范慧霞和非法抄家。一系列非法行动后,警察潜伏在樊家没走,直至四点多又绑架了何群和另一位大法弟子后,才离开樊家。
事发后,众位被绑架受害者的家属到派出所质问警察是按哪条法律办事?被抓走的家人到底犯了那条法律?至今,派出所未给家属一个他们抓人的合理合法的解释及任何一纸凭证。
八月三日上午,被绑架人何群的家属到区“610”去找周江、刘兴勇等讲理,周江等人不但不接待,反而暗中指使国保大队警察对在政府广场上的所有人进行拍照、跟踪,并又肆意绑架了一名在社保局门前停寄电瓶车的大法弟子冯仁军。周江还对家属说:“你们都被监控起来了”。并把绑架、迫害的责任都推到警察身上去了。
二零一零年五月七日上午九点钟,成都市新都区法院经过“六一零”头目周江等人的精心策划,对法轮功学员彭昌华夫妇进行非法庭审。新都“六一零”副主任刘兴勇在主任周江的授意下,带着全部人员,国保大队陈德荃带一帮便衣警察,混在人群中来回穿插走动,认人、监视手无寸铁的法轮功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