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106
编号:
E000050054
中文姓名:
曹勇
姓名拼音:
Cao Yo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明山派出所
工作单位地址:
明山派出所电话 0414─3117703
本溪市明山区 西芳街20
国保大队大队长 卢刚(有图),手机:13904946659
明山分局国保大队警员:赵全、孙宏、刘俊华
明山派出所电话:024-43117715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本溪市明山派出所警察。

1999年7月,大法弟子江福香到北京「中办」、「国办」信访局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她还未走近信访办,就被外边的警察抓住,然后就被非法审讯。警察逼迫江福香把衣服脱光,将她随身所带物品全部收走,非法押上火车,遣返回本溪市。回来后,江福香两天没吃东西,也没人管。本溪市明山派出所警察曹勇等就直接将她送到本溪市阿家岭拘留所,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1999年10月末,警察曹勇私闯江福香的家门,进屋就问江福香和她的儿子还炼不炼?她俩都说「炼」。当时,江福香和她的儿子就被抓走,再次被送入本溪市阿家岭拘留所,拘留十五天。期间,江福香受尽非人的折磨。到期时,恶警还要问她炼不炼?你要说炼,马上转看守所刑拘。

2001年12月 28日晚十一点来钟,辽宁省本溪市明山派出所警察曹勇,带四、五个市公安局的恶警闯入江福香家,不出任何证件就非法抄家。

江福香问曹勇怎么回事?曹勇说;「你别恨我呀!不是我要抓你,我们派出所的名额够了,市局不够,你和你儿子都得去。我事先真不知道,我正在床上睡觉呢,打电话叫我带他们来,你不能恨我呀。」
江福香问:「那你们写啥?」警察曹勇说:「把你上次劳教材料抄一份,好办手续。」这些恶警在她家乱翻一阵,就将她娘俩带到明山派出所,在一个铁笼子里关了一宿。

第二天,江福香被送到辽宁省本溪市看守所关押十三天后,又被送到马三家劳教所劳教一年,受尽非人的折磨。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善良的江福香被迫害的家破人亡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0/30/21129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