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88
编号:
E000050451
中文姓名:
唐权德
姓名拼音:
Tang Quande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蓬安县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蓬安县公安局电话:0817-8601451
蓬安县公安局国安电话:0817-8627705
局长刘天灵 办862770l、13309070111、13320776666、2125555(小)
国保大队长陈卓 办8627705、宅8626128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四川蓬安县公安局国安大队恶警。

大法弟子龙碧清的大女儿大法弟子张丽芳被诬判三年,也是恶警唐权德在大法弟子张丽芳家中翻出很多大法书及资料有关。恶警唐权德还曾习练过法轮功三个月,可他面善心阴毒。多次到妹家去骚扰问及你姐在何处。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因一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牵连到包括我在内的多名法轮功学员,蓬安县公安局局长侯瑜俊带领陈卓、潘云浩、唐权德等七、八个恶警非法闯入我家,把我整个家翻个底朝天,抢走了一本《转法轮》、炼功带、录音机一台及师父经文,随后将我绑架到看守所,非法关押我四十天。

在被关押的第二天,又将我绑架到蓬安县国安大队,对我刑讯逼供。由于我不配合他们,恶警陈卓、潘云浩、唐权德等就用手指粗的电视天线并成两根毒打我,还不准我睡觉,将我全身打的青一块、紫一块;继之又强迫我跪在水泥地上四个多小时。

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三日,国安大队陈卓、潘云浩再一次将我绑架到蓬安县看守所,再一次勒索我丈夫两千元钱,并罚款一百元才把我放回。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四川蓬安县康桂珍自述遭遇:被非法劳教,被迫离婚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5/2/大陆各地前期迫害案例汇编(2012年5月2日发表)-256454.html#125120831-4
各劳教所/看守所/监狱/派出所/六一零恶人录(11/10/09)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10/212294.html#09111003044-3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