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迫害法轮功责任人:广安市政法委书记余仪,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明亮、徐方红,科长陈涛,维稳科张晓华;市“610”主任黄光明、熊昌勇,科长苏必华(女)、杜月平,市国保支队长徐明、田鹏飞,广安市国保大队长李向东、副队长李秋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