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下午,长沙市居民赖金明女士在长沙市芙蓉区五一东村附近和人聊天,不想竟遭恶意举报,赖金明随即被长沙市朝阳街派出所警察强行带走,当晚,她又被转送到长沙市拘留所。
二零一零年一月六日,家人如约再次来到长沙市芙蓉区“六一零” ,王阳春不在,副主任李增欣接待了他们。从芙蓉区“六一零”出来后,家人很担心,马上赶往朝阳街派出所,办案警察李捷宇不在,家人找到专管法轮功案件的教导员曹鹏飞,问赖金明什么时候能回家,曹鹏飞称“到期后就会回”,家人追问什么时候到期,曹鹏飞这才说明是“治安拘留十五天”。曹鹏飞指责家人“对法轮功的态度有问题”(意指家人支持赖金明修炼法轮功),还说什么“以后要把赖金明作为重点(监控)”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