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后,坡心派出所所长周明、副所长王艺、镇委副书记(分管综治办)等控制李坤人身自由,不准我外出到电白县外,逢年过节还要到派出所关押。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坡心派出所副所长王艺和朱朋春带着十几个不明身份的人到李坤家绑架我及坡心镇二十多个法轮功学员,在派出所非法审问一天一夜,后转至电白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多月,每天奴工十几个小时。 当时李坤对一个参与所谓审问的电白公安局警察(他自称是某股的股长)说:我炼功做好人你们抓我,嫖赌的你们不抓。他说:不嫖赌就没有税收,你嫖赌我不抓你,你炼功我就抓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