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87
编号:
E000051837
中文姓名:
王成
姓名拼音:
Wang Che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攀枝花中级人民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攀枝花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日,攀枝花市中级法院驳回法轮功学员汤仕国上诉,维持原判,市中级法院审判长覃敏,审判员王程、姚孝胜,书记员张继亮,东区检察院刘传印等人。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二日,四川省攀枝花中级法院在米易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龚顺会进行所谓二审,北京律师李静林、李苏滨为龚顺会做无罪辩护。法庭在开庭前突然无理剥夺李苏斌律师为当事人辩护的权利,并公开威胁律师:“你再说,公安和国安在外面等着你。”

攀枝花中级法院来的审判长是姚孝胜,审判员是王成、秦勇,公诉人是米易检察院的代理检察官朱正富。

法庭非法剥夺律师李苏滨的辩护权。按法律规定,当事人自己可以为自己辩护,还可以让家属请一个或几个律师辩护,由当事人自己决定,法院只能尊重当事人的权利,绝不是由法庭或法官决定或恩赐的。但是法官不顾法律的规定,不准律师李苏滨出庭辩护。

龚顺会说:我有权请两个律师为我辩护。法官马上制止,不准龚顺会说话。

李苏滨律师说:我这是按照规定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为她辩护的,是不经过法院批准的。法官说:在法院你就要听法官的。律师说:不管是公民还是律师、法官,都要听法律的。法官说:“你们不听法官的安排,那你们就是强行辩护,我们马上就走,不开庭。”说这些话的是秦勇。说完法官就真的走了。李苏斌律师为了让今天的庭能够开成,只好退一步,坐在旁听座位上当旁听,为当事人的辩护权被法官非法剥夺。

二审于当日上午十点半开庭,大约十一点半就匆匆结束。李静林律师为龚顺会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9/15/四川攀枝花市汤仕国坚持做好人遭七年冤狱迫害-393292.html
四川攀枝花法院闹剧:剥夺律师辩护权并公开威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17/216410.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