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国保大队警员办案程序严重违法,没有搜查证、传唤证,先绑架后立案、私闯民宅、抢劫私人财物,侵犯公民的居住权和自由权。
宜昌市夷陵区农村大法弟子向文兰(女)、刘成(男)于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二日被宜昌市夷陵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国保大队恶人非法劫持。两人家里的家用计算机、手机、存折等贵重物品遭洗劫,后被绑架到市第一看守所。据悉,向文兰被秘密非法判四年,刘成的情况待查。
参与迫害的:陈国华(夷陵区国保大队队长),冯一线(夷陵区治安大队)、陈勇(夷陵区公安分局局长、政法委书记)、张华(夷陵区610主任)、龚兵华(夷陵区政法委主任)宋建平(夷陵区法院院长)。
二零一零年,宜昌市夷陵区法轮功学员祖发珍遭夷陵区“六一零”恶人张华、胡庆华(胡青华)、国保恶人冯一线、陈国华等人绑架,抄家。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号晚上,宜昌市夷陵区法轮功学员甘红平(女,四十五岁)家被夷陵区国保大队恶警用千斤顶,液压剪撕开防盗门抄家,并抢夺用于视频拍照曝光其恶行的甘红平弟弟的手机,恶警土匪行径引来街坊邻居众人围观,甘红平目前被劫持在宜昌市第一看守所。
参与绑架甘红平的有:宜昌市夷陵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何勇、陈国华,6人员胡青华、夷陵区张家场派出所警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