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国保大队警员办案程序严重违法,没有搜查证、传唤证,先绑架后立案、私闯民宅、抢劫私人财物,侵犯公民的居住权和自由权。
宜昌市夷陵区农村大法弟子向文兰(女)、刘成(男)于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二日被宜昌市夷陵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国保大队恶人非法劫持。两人家里的家用计算机、手机、存折等贵重物品遭洗劫,后被绑架到市第一看守所。据悉,向文兰被秘密非法判四年,刘成的情况待查。
参与迫害的:陈国华(夷陵区国保大队队长),冯一线(夷陵区治安大队)、陈勇(夷陵区公安分局局长、政法委书记)、张华(夷陵区610主任)、龚兵华(夷陵区政法委主任)宋建平(夷陵区法院院长)。
主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幕后人员有;彭定新、张洪、张阳(人大法工委主任)、朱从远(负责劳教)、陈勇 。(迫害时间、详情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