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凌晨一点,宁河县公安王德友等无端将大法弟子李振军绑架到宁河县芦台镇派出所,后被宁河县广播电视局工作人员挟持回单位进行洗脑,他们逼迫李振军放弃修炼法轮大法。在广播电视局监禁的十二天里,警察王立新、李德成每天与当时的广播电视局副局长王希彦(现为广电宁河网络公司经理)、办公室主任曾凡林、薄连柱等多人不断逼迫李振军放弃修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