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48
编号:
E000052996
中文姓名:
左晨辉
姓名拼音:
Zuo Chenhui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浓河镇派出所
工作单位地址:
电话 0451─57490021
所长:李光军
副所长:王汉富(王汗富)0451-57490658(宅电)13796711377(手机)
王汉富妻子:韩庭梅13074526658(手机)
指导员:左晨辉 15326628131
警员:夏立民 15326628125、57491123宅
警员:钟玉春 13936055078、0451-57475899(钟玉春的儿子也是警察,每次到法轮功学员家里都是他给拍照或录像)
近照:
家庭住址:
浓河镇派出所 0451--57490021
所长郭大奇 宅电 0451-- 57475828 手机 13936379488
副所长王汉富 宅电 0451--57490658 手机 13796711377
王汉富妻子浓河小学教师韩庭梅:13074526658
指导员张士国 宅电 0451--57475780 0451--57476888 手机 15326628122
13074508618
迫害事实:
黑龙江省通河县浓河镇派出所警察。

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下午两点左右,通河县国保大队伙同浓河镇派出所,共10余人,窜至浓河镇法轮功学员姜淑媛家实施抢劫,抢走法轮功书籍数十本,影碟机一台,大法师父法像一个,和一个香炉。抢劫现金近三千元。姜淑媛被绑架非法关押在拘留所。

已知参与绑架的警察有浓河镇派出所的张士国、王汉富、夏利民、刘继成、左晨辉等,其余人员待查。这是姜淑媛第四次遭绑架。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九日上午,通河县610张越和国保大队指导员张士果等数人便装在浓河派出所警察夏立民、浓河派出所指导员左臣辉的带领下,将浓河镇民权村的王相文、刘文军、周美珍绑架到通河县拘留所,将近中午,又闯入浓河镇新胜村的姜淑媛、魏明义借住其妹妹的家中将二人绑架,魏明义拒不上车,被强行拽入车中。此次绑架是因为他们的诉江状被高检签收返回到当地,他们的诉状是独立的小信封,一同装入EMS快递大信封邮寄的,信封上写的是姜淑媛的名字及手机号码,邪恶因此认定是姜淑媛组织的,将姜淑媛和周美珍绑架到哈市,王相文和刘文军被各勒索4000元放回,魏明义目前仍在通河县拘留所。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通河县610张越等绑架法轮功学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8/23/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一)-314536.html#15822231542-14
黑龙江省通河县老年农妇第四次遭绑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6/22107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