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下午两点左右,通河县国保大队伙同浓河镇派出所,共10余人,窜至浓河镇法轮功学员姜淑媛家实施抢劫,抢走法轮功书籍数十本,影碟机一台,大法师父法像一个,和一个香炉。抢劫现金近三千元。姜淑媛被绑架非法关押在拘留所。
已知参与绑架的警察有浓河镇派出所的张士国、王汉富、夏利民、刘继成、左晨辉等,其余人员待查。这是姜淑媛第四次遭绑架。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九日上午,通河县610张越和国保大队指导员张士果等数人便装在浓河派出所警察夏立民、浓河派出所指导员左臣辉的带领下,将浓河镇民权村的王相文、刘文军、周美珍绑架到通河县拘留所,将近中午,又闯入浓河镇新胜村的姜淑媛、魏明义借住其妹妹的家中将二人绑架,魏明义拒不上车,被强行拽入车中。此次绑架是因为他们的诉江状被高检签收返回到当地,他们的诉状是独立的小信封,一同装入EMS快递大信封邮寄的,信封上写的是姜淑媛的名字及手机号码,邪恶因此认定是姜淑媛组织的,将姜淑媛和周美珍绑架到哈市,王相文和刘文军被各勒索4000元放回,魏明义目前仍在通河县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