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庆到人事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被人事局无理索取三千元仲裁费(二零零八年起取消收仲裁费)。因陈庆无钱交纳,相关人员搁置仲裁。至今,潼南县教委没有取消错误的开除文件。太安中学校方不让陈庆回校上班。(201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