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814
编号:
E000053491
中文姓名:
刘勇
姓名拼音:
Liu Yo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西昌市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西昌市法院:
地址:西昌市三衙街 邮编615000
院长 宋光明 3221391(办) 手机 13980282299 小灵通6626899
常务副院长阿西木依 3229893(办) 手机 13981554456 小灵通3663965
副院长马德义(主管刑一庭)3229890(办) 手机 13508205876
副院长办0834-3229854
副院长 符彤 3233677(办) 13908151631 小灵通6637789
政治部 肖飞 3228925(办) 13881595868
审监庭庭长何爱东
立案庭庭长周洪春  副庭长江岳
民一庭庭长赵福来  副庭长张里
民二庭庭长吴永胜  副庭长黎纯敏
法警队0834-3220460
法警大队大队长 周斌  政委 王强
刑一庭
审判长:刘勇  审判员:杨波 李玉 书记员:张兴虎
庭长 刘勇
副庭长 石蜀云(家住西昌市东方幼儿园,其父亲叫石崇喜 母亲叫王建明
父母住西昌市大水井州公安处内)
法官:杨波 马秋  李玉(其丈夫叫郭露,职业为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在西昌市顺河街市医院附近)

何爱东电话15882769696

1、西昌市法院电话:0834-3222545邮政编码:615000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建昌东路186号
党组书记、院长:魏聪明13608147288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刘智松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勇13881496762
党组成员、副院长:符彤13908151631
民二庭庭长:龙晓鸿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伍艳13980289883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阿西木依13981554456
西昌市法院其他人员(职务不详):
何爱东(罗明春案承办人)15882769696 张宝渝 刘艳红 杨月红 周红春13508202119 刘俐 何桂林 黄俊 陈丹 郭翠 许琼月 罗昌武 吴蓉 卢忠 方云 张旗 苏红英 朱萍 殷德仁 张淑华 金丽 唐丽 蒋瑛 丰秀花 向练 15881501123 阿西依坡2、西昌市检察院电话:0834-3281868邮政编码:615000;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什字街42号

近照:
家庭住址:
刘勇 电话13881496762
迫害事实:
四川省西昌市法院刑一庭庭长(审判长)。西昌市法院刑二庭庭长。西昌市法院执行局局长。

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一年期间,刘勇任刑一庭庭长,担任审判长,主持了三个加重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所谓“庭审”,诬判了六名法轮功学员,给学员本人和家庭带来严重的伤害,其中何先珍被简阳养马河省女子监狱迫害致死;胡芸怀被看守所迫害致死;何正琼被迫害精神失常状态,也有的法轮功学员因冤狱迫害回家后,无法恢复,含冤离世。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八日,西昌市法院对大法弟子陆远翠和夏惠琼非法庭审,在开庭前,律师找法院办相关手续时,刑一庭庭长刘勇和副庭长石蜀云强制复印律师的执业证书,律师叫拿出法律依据来,庭长和副庭长说:“我们这儿是凉山州,有特殊性,不光是这件案子,对所有的案子都是这样的,都复印了律师的执业证书的。”

律师坚持按法律办事,庭长和副庭长当即高声和律师争吵,吵声连一楼的法警都惊动了。为了顺利出庭,迫于法官的所谓凉山州的“特殊性”,律师被迫妥协。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四日,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高德玉、何正琼、程冬兰、何先珍等法轮功学员仍被西昌市法院刘勇等非法判重刑:七十二岁的老人高德玉被非法判刑十二年,律师说:“全国都罕见。”程冬兰被非法判重刑十年,何先珍被非法判刑十年,何正琼被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日,西昌市法院刘勇等非法庭审了胡芸怀和伍淑君。在庭上时,胡芸怀身体状况就很不好,人很消瘦,咳嗽不止,不停地呕吐,腹部疼痛难忍,身体已不能直立。开完庭后,巨大的精神压力使本来就虚弱的胡芸怀身体状况更加恶化。

胡芸怀的家人曾向法院申请取保,可法院不批,等到非法庭审后,医院下病危,法院才让家属取保。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三日下午一点四十九分,胡芸怀在凉山州第一人民医院因重症哮喘、呼吸衰竭而亡,年仅五十四岁。

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九日,西昌市法院对米易县法轮功学员苏丽娟、冯娟进行秘密庭审,欲图非法判刑。据悉,凉山州公安局警察因发现了讲法轮功真相和退邪党信息的手机短信,于五月十一日绑架了苏丽娟、冯娟,当地检察院于七月初对二人非法批捕。西昌市法院参与非法庭审者有:审判长:刘勇;审判员:李玉、杨波;书记员:马秋,以及西昌市检察院公诉人:杨军和两个法警。

十一月二十七日,西昌市法院对苏丽娟、冯娟进行了非法判决,枉判苏丽娟六年,冯娟五年半。法院至今没有给本人和家属判决书,家属到法院,法院口头宣布判刑结果。法院和看守所勾结,剥夺苏丽娟依法提起上诉的权利。家属多次电话询问主审法官杨波,均谎称快出判决了,实际上,法院早在十一月二十七日就已经非法判决。

二零一零年五月七日中午,法轮功学员胡云怀到西昌市一小接小孙儿回家,就在一小大门口被一群西昌市国安警察绑架,随后国安警察闯进她家门市,抢走了她家裁剪、制作衣服用的电脑和打印机。据称电脑被抢走是因为国安发现电脑上有“明慧网”三个字。

胡云怀被绑架后,非法关押在西昌市拓荒看守所。胡云怀安装的假牙被看守所强行取走,看守所的生活本来就是最低劣的,每天两顿饭都是劣质米饭,经常是又冷又硬,常年都是配一碗没有油水的水煮菜。胡云怀没有了假牙,吃饭成了问题。六月份,她感觉到咽食很困难,喉部有异物,她于六月二十三日向看守所反映,要求检查身体,看守所所长周联根本不理会。之后她又多次要求检查,周联还是不管。她身体迅速消瘦,体重从一百多斤下降到七十多斤。

九月二十日,西昌市法院非法庭审了胡云怀和伍淑君。在庭上时,胡云怀身体状况就很不好,人很消瘦,咳嗽不止,不停地呕吐,腹部疼痛难忍,身体已不能直立。开完庭后,巨大的精神压力使本来就虚弱的胡云怀身体状况更加恶化。

十月十五日,看守所看到胡云怀确实很严重了,才不得不带胡云怀去州二医院检查,当时医生问,为什么把人拖成这样了才来检查,要求住院治疗,看守所不同意,只把胡云怀带到宁远诊所输输液。到十月十六日,看守所还对胡云怀的家属撒谎说胡云怀身体很好。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三日下午一点四十九分,胡云怀女士在经历了看守所五个多月的非人折磨后,在凉山州第一人民医院因重症哮喘、呼吸衰竭而亡。

因为信仰“真、善、忍”,胡云怀一家人就被迫害三个亲人,现在胡云怀被害死,胡云怀的亲家(二媳妇的母亲)何正琼刚被非法判刑七年(现在正在上诉),何正琼的姨妈何先珍也是被非法判刑七年(现在正在上诉)。

直接参与迫害者:市国安大队大队长吴洪铁、副大队长太刚毅、警察王永荣、陈胜文。
市检察院检察官:江寿、肖慧。
市法院刑二庭:庭长刘勇 法官:杨波、李玉、马秋
市“六一零”副主任:陈其  
拓荒看守所所长 周联

二零一零年,法轮功学员高德玉被西昌市法院非法判刑十二年。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号,高德玉和另一法轮功学员何正琼从凉山州看守所被劫持到成都龙泉驿的女子监狱,到监狱才两天就出现病危。监狱说是从西昌送来时就是“四项指标”不合格,血压高达228,送到金堂监狱医院才几天,牙齿就被撬掉一颗,手、脚、胳膊、腿上被扭打成青一块、紫一块。现在老人的病情还在恶化,血压达到高血压三级,随时有生命危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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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2/6/四川西昌法院枉判决并剥夺上诉权-2333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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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1/12/232375.html
西昌市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庭审 律师辩护有理有据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6/222934.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