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爱东电话15882769696
1、西昌市法院电话:0834-3222545邮政编码:615000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建昌东路186号
党组书记、院长:魏聪明13608147288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刘智松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勇13881496762
党组成员、副院长:符彤13908151631
民二庭庭长:龙晓鸿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伍艳13980289883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阿西木依13981554456
西昌市法院其他人员(职务不详):
何爱东(罗明春案承办人)15882769696 张宝渝 刘艳红 杨月红 周红春13508202119 刘俐 何桂林 黄俊 陈丹 郭翠 许琼月 罗昌武 吴蓉 卢忠 方云 张旗 苏红英 朱萍 殷德仁 张淑华 金丽 唐丽 蒋瑛 丰秀花 向练 15881501123 阿西依坡2、西昌市检察院电话:0834-3281868邮政编码:615000;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什字街42号
两位贤淑女士被诬判七年 两个完整家庭在痛苦中破碎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五日凌晨,家住西昌市三零一(会东铅锌矿,劳改系统)家属区的两位五十多岁的退休女职工李映琼、左永红同时被西昌市“610”、国安绑架。李映琼、左永红被西昌市检察院杨军非法起诉,于二零零九年四月被西昌市法院杨波等诬判,俩人均被非法判刑七年。
李映琼在亲朋好友和家人的心目中,她是个典型的贤妻良母。李映琼的老母亲同女儿一起炼功,身体安康,还可以自己料理一些简单的家务。李映琼被市国安绑架到州看守所不久,她年近九十岁的老母亲就因承受不住这残酷的打击在悲愤中离世。
左永红被迫害,家近乎垮了,她身患绝症的丈夫在悲痛与恐惧担忧中住进了医院,本来就贫困的家更是难以支撑……
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一年期间,杨波在西昌市法院刑一庭当法官期间,参与对十二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给法轮功学员本人和家庭带来严重的损失和伤害,有的法轮功学员被其诬判后在监狱被迫害致死;有的被诬判后在监狱被迫害致疯。法轮功学员胡芸怀在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遭受非法庭审后含冤离世。
二零一零年一月七日,陆远翠和夏惠琼只因在西昌礼州镇参加喜宴时向亲戚们讲法轮功真相,就被村民张建英等人构陷,后被西宁镇派出所的许俊峰绑架到礼州派出所,而后被西昌市法院诬判。直接参与迫害者:西昌市法院:刑一庭审判长:石蜀云,审判员:杨波、李玉,书记员:马秋。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八日,西昌市法院对大法弟子陆远翠和夏惠琼非法庭审,因惧怕律师的正义辩护,审判长石蜀云和法官杨波不断的打断律师辩护。
在西昌市610办副主任陈其操控下,二零一零年九月十日,西昌市法轮功学员陆远翠、夏惠琼均被西昌市法院非法判重刑5年。直接参与迫害者:西昌市法院:刑一庭审判长:石蜀云 审判员 杨波 李玉书记员马秋。
诬判四名法轮功学员七年至十二年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三日,西昌市市“六一零办”操控市法院,西昌市法院非法庭审四名法轮功学员高德玉(女,七十二岁,西昌市建筑公司退休职工)、何正琼(女,四十七岁,会东县大崇人)、何先珍(女,六十多岁、家住三零一家属区)、程冬兰(女,六十多岁,长宁办事处退休职工)。在开庭前,每个律师在法院办手续时,法官杨波都要打招呼:“不许对法轮功作定性上的辩护”,并告诉律师最高人民法院有文不准律师对法轮功作定性辩护,律师叫拿出文件来看看,杨波说是内部文件始终没拿出来。律师在法庭上要求展示证据,请证人出庭作证,全部被杨波回绝。律师在法庭上要求展示证据,请证人出庭作证,全部被杨波回绝。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四日,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西昌市法院非法判高德玉等四名法轮功学员重刑:七十二岁的老人高德玉被非法判刑十二年,程冬兰被非法判重刑十年,何先珍被非法判刑十年,何正琼被非法判刑七年。律师说:“全国都罕见”。西昌市法院:(【二零一零】西昌刑初字第一一一号判决书) 刑一庭审判长刘勇,审判员杨波、李玉,书记员张兴虎。
高德玉、何正琼于二零一一年四月十日被劫持到成都龙泉驿川西女子监狱。高德玉到监狱才两天就出现了病危。家中八十一岁的老伴更是一度卧床不起,身体每况愈下,在悲愤和牵挂中离世。何正琼在成都女子监狱三监区强制转化高压下,原本善良贤惠的她被迫害得精神恍惚,出现精神病状态,在出狱前几个月,何正琼已经没法正常的出工劳动,被留在监舍里由专人看管她。回家后,何正琼身体状态时好时坏,一度恢复,近期又出现精神失常的状态。
程冬兰、何先珍被劫持到四川简阳养马河女子监狱遭受迫害。在监狱的高压“转化”迫害下,何先珍身心受到巨大的摧残,她内心非常明白是法轮大法让她无病一身轻,对师父和大法充满感激,可监狱却逼她念诽谤师父和大法的“悔过书”,老人被折磨得时常痛哭,二零一七年二月在简阳养马河省女子监狱强制转化高压下迫害致死。
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九日,西昌市法院对米易县法轮功学员苏丽娟、冯娟进行秘密庭审,欲图非法判刑。据悉,凉山州公安局警察因发现了讲法轮功真相和退邪党信息的手机短信,于五月十一日绑架了苏丽娟、冯娟,当地检察院于七月初对二人非法批捕。西昌市法院参与非法庭审者有:审判长:刘勇;审判员:李玉、杨波;书记员:马秋;公诉人:杨军和两个法警。
十一月二十七日,西昌市法院对苏丽娟、冯娟进行了非法判决,枉判苏丽娟六年,冯娟五年半。法院至今没有给本人和家属判决书,家属到法院,法院口头宣布判刑结果。法院和看守所勾结,剥夺苏丽娟依法提起上诉的权利。
家属多次电话询问主审法官杨波,均谎称快出判决了,实际上,法院早在十一月二十七日就已经非法判决。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日、三日,家属亲赴法院,找到法院杨波法官和刑一庭庭长刘勇,指出案件早已判决了,要求获得判决书,遭到无理拒绝。 法院不仅不向家属送达判决书,连当事人本人也没送达判决书,而是只将判决书送达关押苏丽娟的西昌市看守所。苏丽娟因此无法据判决书提出异议和上诉。西昌市看守所(位于小庙乡的新监狱),则以苏丽娟不穿号服,拒绝认罪为理由,拒绝律师会见苏丽娟。
二零一零年五月七日中午,法轮功学员胡云怀到西昌市一小接小孙儿回家,就在一小大门口被一群西昌市国安警察绑架,随后国安警察闯进她家门市,抢走了她家裁剪、制作衣服用的电脑和打印机。据称电脑被抢走是因为国安发现电脑上有“明慧网”三个字。
胡云怀被绑架后,非法关押在西昌市拓荒看守所。胡云怀安装的假牙被看守所强行取走,看守所的生活本来就是最低劣的,每天两顿饭都是劣质米饭,经常是又冷又硬,常年都是配一碗没有油水的水煮菜。胡云怀没有了假牙,吃饭成了问题。六月份,她感觉到咽食很困难,喉部有异物,她于六月二十三日向看守所反映,要求检查身体,看守所所长周联根本不理会。之后她又多次要求检查,周联还是不管。她身体迅速消瘦,体重从一百多斤下降到七十多斤。
九月二十日,西昌市法院非法庭审了胡云怀和伍淑君。在庭上时,胡云怀身体状况就很不好,人很消瘦,咳嗽不止,不停地呕吐,腹部疼痛难忍,身体已不能直立。开完庭后,巨大的精神压力使本来就虚弱的胡云怀身体状况更加恶化。
十月十五日,看守所看到胡云怀确实很严重了,才不得不带胡云怀去州二医院检查,当时医生问,为什么把人拖成这样了才来检查,要求住院治疗,看守所不同意,只把胡云怀带到宁远诊所输输液。到十月十六日,看守所还对胡云怀的家属撒谎说胡云怀身体很好。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三日下午一点四十九分,胡云怀女士在经历了看守所五个多月的非人折磨后,在凉山州第一人民医院因重症哮喘、呼吸衰竭而亡。
因为信仰“真、善、忍”,胡云怀一家人就被迫害三个亲人,现在胡云怀被害死,胡云怀的亲家(二媳妇的母亲)何正琼刚被非法判刑七年(现在正在上诉),何正琼的姨妈何先珍也是被非法判刑七年(现在正在上诉)。
直接参与迫害者:市国安大队大队长吴洪铁、副大队长太刚毅、警察王永荣、陈胜文。
市检察院检察官:江寿、肖慧。
市法院刑二庭:庭长刘勇 法官:杨波、李玉、马秋
市“六一零”副主任:陈其
拓荒看守所所长 周联
杨波身为法官,无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道德责任和职业责任,成为中共江氏集团、政法委、610系统玩弄的傀儡,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过程中知法犯法、执法犯法,犯下严重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