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日上午,董庆凤在岳龙镇集市买东西时,被派出所雇佣的协勤(外号叫老根子)等恶人绑架,并抄家,被宁河分局非法刑拘关押在宁河县拘留所。六月十九日,宁河县法院发出判决书,对董庆凤非法判刑三年。董庆凤被劫持到天津女子监狱,至今(二零一零年五月)遭受着残酷迫害。
参与非法庭审者:宁河县法院:审判长朱润桐;审判员李卫平、张炳生;书记员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