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51
编号:
E000053751
中文姓名:
周敏
姓名拼音:
Zhou Mi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娄星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娄星区法院(区号:0738,传真电话:8520029)
办公室电话: 0738-8520058
审判长:周敏 0738-8520029
庭长:刘继红  13907388959  8656422
刑事庭办公室电话:0738-8520053
曾新存 院长  13507388270
陈维军 副院长  13307389265
廖兆良 党组成员  13307381520  8517168
陈志红 纪检组长  13507380620  8250959
朱卫军 副院长  13907380701  8232338
喻建明 副院长  13607388448
彭志业 副院长  13907381086  8800909
付育林 工会主席  13907380669
阳彪  副院长  13607388980  8310856
王少波 政工室主任 13907388640  8262222
毛埙初 办公室主任 13707380700  8212353
刘瑾娥 监察室主任 13807389661  8314529
简少泽 执行局局长 13807381282  8228167
童文泉 法警大队长 13507380301  8253886
吴菊花 法警政委  13973809761  8658061
贺国强 民一庭庭长 13907388069  8650507
周建国 民二庭庭长 13317383999  8650332
颜莉芬 民三庭庭长 13973809995
贺伍交 审监庭庭长 13973816363
向华元 行政庭庭长 13973809983  8651034
雷晓斌 立案庭庭长 13807389466  8515115
王学军 书记官主任 13707380151
李世平 审管办主任 13707380726  6776979
黄斌田 司法室主任 13973808329  8314768
近照:
家庭住址:
周敏  办公室电话: 0738-8520029
迫害事实: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审判长。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二日,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法院对九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九名法轮功学员是:曹贡勋、刘新平、周庆峰、欧阳钟、贺锦林、邓莲珍、李再英、谢闺荣、袁求娣。北京市京顺律师事务所张传利、北京市佳法律师事务所兰志学分别为刘新平、欧阳钟做无罪辩护。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二日上午九点开始,参与非法庭审的审判长周敏,37岁左右,对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一谈到修炼法轮功身体受益就打断其话,态度粗暴。参与非法庭审的公诉人是娄星区检察院的刘刚等两个男的。参与非法庭审的人员还有庭长刘继红,审判长周敏,陪审员谭小桂、谭金梅,记录员金雪涔。检察院的刘刚。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法院在2010年8月3日秘密非法重判了九名法轮功学员,分别将曹贡勋非法判刑十年,刘新平非法判刑九年,周庆峰非法判刑五年六个月,欧阳钟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贺锦林非法判刑二年,邓莲珍、谢闺荣、李再英、袁求娣各非法判刑三年,缓刑四年。被非法冤判的法轮功学员对“一审”枉判不服,已提出上诉。

2010年3月12日娄星区法院非法开庭审判,到2010年8月3日非法判决,早已过了法院开庭审判后一个半月内出结果的法定期限,在开庭后四个多月才判决,早已是过期的无效非法判决了。直到8月10日左右才将非法判决的“判决书”拿给当事人,中共邪党人员强加罗织的莫须有罪名,对修炼真善忍的好人非法判刑。

娄星区法院参与非法庭审的人员还有庭长刘继红,审判长周敏,陪审员谭小桂、谭金梅,记录员金雪涔。娄星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的刘刚。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湖南娄底市九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8/14/228318.html
湖南娄底法院欲冤判九名法轮功学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8/11/228187.html
湖南娄底法院非法庭审九名法轮功学员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16/219897.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