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106
编号:
E000054718
中文姓名:
曹宝明
姓名拼音:
Cao Baomi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金台区公安分局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8号,邮编:721001
电话:0917-3153000 传真:0917-3153000
局长:田存录
政委:王维勤
副局长:赵英凯、程鸿斌、陈永亮
刑侦大队0917-3153110,刑侦大队长:许永红陪
纪委书记:雷战卫
总值班室0917-3153000
督察科0917-3153018
户政室0917-3153065出入境服务大厅0917-3871001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金台公安分局。

二零零八年以来,金台公安分局、渭滨公安分局、“六一零”的李建胜、刘虎堂、康波、问宝惠、徐跃进、曹宝明、陈淑敬、侯宝丰等把公安局、看守所对待死囚犯、关禁闭犯人的酷刑刑具老虎凳(全部由钢板制作)用来迫害法轮功学员,把法轮功学员双手、双脚用铁手铐铐上强行压坐在老虎凳上、固定住上身、身体一旦被固定住没有丝毫的活动余地,24小时坐在上边、还不时地拳打脚踢、不许学员睡觉,有些学员因此而全身浮肿。被迫害的学员中有未婚的姑娘、有七旬的老人、有腿高位截肢的残疾人。

二零零八年苟钰芳在老家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实际是恶人专门问苟钰芳给人讲真相的事),被凤翔县横水镇派出所的十几名恶警绑架并非法抄了家,抢走了两个mp3,和一个播放器。后苟钰芳被金台区610的恶人尹忠强、王丽、还有一小伙不知姓名、中山东路东街办事处的王爱东、李强、海胜利、金台分局的陈淑敬、曹宝明、还有一女的冒称是妇联的、东街办事处全体女的和引渭路小区的人每天二十四小时看着苟钰芳。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陕西宝鸡市苟钰芳遭冤狱迫害经历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0/18/陕西宝鸡市苟钰芳遭冤狱迫害经历-264195.html
陕西宝鸡市“六一零”的犯罪行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22/225806.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