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196
编号:
E000055008
中文姓名:
毕某某
姓名拼音:
Bi Moumou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国家工委洗脑班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国家工委洗脑班队长,

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三日,在河北省机关单位书记刘艳霞一手策划下,河北省直机关党委九名大法学员被绑架至北京昌平虎峪山庄风景区的洗脑班。这个洗脑班由国家工委主办,美其名曰“河北省直工委法制教育强化班”,负责洗脑班的两名主要犯罪人员是国家工委的张路,男,三十多岁;国家工委的毕XX,女,三十岁左右。河北省直机关的大法学员大都是以“开会、旅游、到外地学习”等名目被骗上车,后强行拉到北京的,当时连换洗衣服都不让拿。

一进山庄,就像进了监狱。在山庄的招待所,被绑架来的大法学员一人一个房间,由单位的二个人陪住,房间里有三张单人床,大法学员睡觉被夹在中间,根本没有人身自由可言,不准出房门、不准打电话、不准买东西。为防止大法学员之间互相接触,连吃饭都是由服务生送到房间的。学员上厕所时间长了,“陪住”的两个人还要拉开门看看,生怕学员走脱。

十三日中午,被绑架来的大法学员陆续被押进了山庄。由服务生送来饭,吃完后不准休息,马上由十几个男女进行围攻洗脑。这些所谓“帮教”大都是从劳教所里出来的。

洗脑班自七月十三日始,至七月二十四日结束,每人每天一百元,每单位共派遣三人,加上被绑架来的法轮功学员共四人,短短十二天的洗脑班每单位要交纳二万元左右。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北省办公厅绑架大法弟子进洗脑班进行精神摧残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21/15117.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