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2月4号上午,在山东省寿光市影剧院门前召开了一次所谓的“公捕大会”闹剧,参加该闹剧的不法官员有寿光市委副书记朱乐凯及来自人大、法院、检察院及公安局的一些人,主要有武恒祥、夏洪茂、张金堂、张延明、盛万波、袁荫杰、王茂兴、刘兴明等,由寿光市公安局副局长赵XX宣读非法判决书。几名被绑架的大法弟子被非法劳教一年至两年不等,其根据是什么“私藏法轮功书籍”、“散发法轮功传单”、“到天安门打横幅”,而这些都应受到宪法保护的。被绑架的大法弟子有刘宗山(寿光市化龙镇人,男,50左右)、陈国台(男,寿光市北洛镇人)、李爱玲(女,寿光市纪台镇人,55左右)、孙玉芳,另外还有一位姓王与姓孙的大法弟子等,详细情况有待于进一步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