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954
编号:
E000055664
中文姓名:
陈胜强
姓名拼音:
Chen Shengqia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何湾劳教所
工作单位地址:
武汉女子戒毒所6大队电话:65681593
武汉市何湾劳教所地址:汉口姑嫂树罗家嘴路11号
电话:027─65681626
邮政编码:430015
湖北省武汉市何湾劳教所二大队
队长办公室电话:027--65681526
干警办公室电话:027--65681537
值班室电话:027--65681682  65681608
何湾劳教所二大队的电话;
队长办公室电话  027--65681526
干警办公室    027--65681537
值班室      027--65681682  027─6568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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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迫害的人员(犯人名单)
  邓世雄、黄武元、吴凯(三人系吸毒犯)
  吴理仙、余年喜、张伟(又名段卫中)(三人系涉黑团伙犯罪)
  朱天祥、张望恩(二人系敲诈勒索犯)
参与迫害的不法警察
  左燕杰:警号 4204318 大队长
  张培雄:警号 4204217 
  雷 迪:警号 4204321 
  大队电话:027-85879322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武汉何湾劳教所犯人。

2001年6月19日大法弟子刘立、余飞拒绝参加队伍行走,在张培雄(副队长)的指使下,被犯人陈胜强,朱天祥、张望恩、吴凯拖至车间空地暴打,余飞腰部、前胸遭拳打脚踢被打紫,腰部酸痛,睡觉翻身都很吃力,打余飞的犯人有黄武元、余连喜、胡星先(音译)、张伟、邓世雄,当时干部雷迪看了一下就走了。

2001年6月25日晚2001年6月25日晚,张伟杰到四分队去洗澡,因为七大队长期缺水,故他们每天只能下楼去洗。而洗漱室只有五个水管,另有四个淋浴头,而一个分队有二三十人,第一次是一个分队一个分队洗,还要定时间,故洗澡都是抢着洗,那天他下去时看水管都已挤满了人,而外边淋浴被人拧倒,因为只有拧倒时,才时断时续有点水,不拧倒一点水都没有,因为水压不够,他就在淋浴蹲着洗,这时值班室一个叫胡义的走过来,说怎么都把管拧倒了,都扶起来。他就扶起他正在洗的淋浴头。洗完澡他上楼回班后在床边地上坐下,约九点时,那个胡义带着新班班长陈胜强走进来,胡义往他这一指说就是他,陈胜强上来就是一腿踹在他左胸口中,又照他头上一拳,他被打□了,这时他身边的李三元说不要打人。胡义又指着王敬福说还有他,陈胜强过去一拳把王敬福打倒,上去用膝盖和肘,打王敬福的胸,背。打了一会才停下来,他想他没有把淋浴头弄坏,是他们故意诬陷,而且这时班长陈国华和几个信息员已透话,再要是炼功就要打人了。他想了想就跟王敬福讲,要跟队长讲清这事,并且他们打人是不对的。应制止他们,这段时间他们已经开始打法轮功学员了。

第二天早上,他让王敬福先去向队长谈昨晚打人这件事,由于班长和信息员讲干部不准他再找他们,因为他常提出要讲理、讲法。王敬福去找到张培雄讲了昨晚被冤打之事。王敬福回来后我问他谈得怎么样了。他说他去向张培雄讲了,张问还有谁被打了,他说还有张伟杰,张培雄说打得好。到早上开完饭,张培雄开了个大会,在大会上他主要讲昨天有人把淋浴头拧倒了,值班室的人打了他们,打得好,该打,还要罚他们款,十倍地罚。他想一个堂堂国家管教干部,七大队队长竟不分青红皂白就武断下结论,并且提倡打人。他就去找了谢教导员,他同意去调查,并也表示打人肯定不对。但到了下午并没有答复,只是陈胜强来问他说:"你告我打你谁看见了。他知道全班除法轮功学员外,没有人敢做证。因为陈胜强是大队长左燕杰的关系。且打人是干部都说打得,谁还敢出来做证。他在晚饭时又找了谢教导员,他说不用罚款了,但他提出处理打人的事,他没有表态,他说我现在吃东西、喝水时左肋都疼。

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他于第三天(6月27日)早餐开始绝食抗议,到了下午分队长吴洪涛找他说让他先吃饭,他们再来考虑。他说他要等到大队把打人的事处理了,他现在吃东西喝水都困难。他希望尽早听到处理意见。当时没有结果。到了晚上是管教干事姚群值班,大约八点,轮到四班去洗澡,他被留在班上,过了一会,班长陈国华带着班上几个信息员,杜春,田俊一共七八个人进来,并搬进一个板□,然后他们把他拉下来按到板凳上开始灌食。姚群在一边指挥,他的嘴里被他们用汤匙和牙刷捣乱了。身上被他们抓得青一块、紫一块的。灌完后,他们又把他拉去车间劳动。他拒绝劳动。那时天气已开始变热。他身体很虚弱了。

从6月26日早上,七大队全体法轮功学员集体抗议七大队这种迫害人的作法。在这种情况下七大队开始作出反应,到中午开饭时,张培雄把他叫到他办公室,假装问了一下经过,他说了一遍。他说:法轮功学员不会破坏公物,肯定他们搞错了。他说那淋浴头因水压低一直有人拧下来,他看到后一般都给还原好。他问他处理这事结果,他说让陈胜强写检讨,看他没有甚么表示,就去拿检讨,并说这里对喝酒,赌博,打架都要处理。他加一句:对打人也要处理。他不回答打人的事,但他看他还不同意,才说准备罚陈胜强200分,(按理200分就是加2天期),他同意了,他说那希望你去吃饭。他说甚么时候处理。张培雄当时出门叫人写了罚分通知。

然而这件事并没有完,到了八月,陈胜强解教时,却被提前五天释放,理由是陈胜强打人有功,大队长左燕杰奖励他五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武汉大法弟子自述在何湾劳教所的遭遇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8/23164.html
武汉市何湾劳教所第七大队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实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3/23096.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