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上午,咸宁市公安局周瑜(邹誉)和邓坤(邓高),温泉公安分局的金国兴,宋瑞生,闯入咸安区(1+8)连锁店强行绑架了正在营业(打工)的嘉鱼牌洲湾法轮功学员何桂红,并把她绑架到了嘉鱼县公安局。嘉鱼县公安局就直接把何桂云绑架到了湖北省洗脑班进行迫害。
此次对法轮功学员何桂红的迫害是咸宁市公安局与嘉鱼县牌洲湾镇派出所蓄谋已久、相互勾结。咸宁市国保大队警察王平、牌洲湾镇水陆派出所所长龙继学、副所长陈伟民,也参与绑架。
2009年11月24日上午大约8点多钟时,温泉分局的金国新、程乐斌伙同市局的邓高等人在方锦莲住的地方大门口蹲坑,乘方锦莲出门时,此三位彪形大汉把一弱女子方锦莲绑架到车上,抢走手包里的所有物品,并抢走方锦莲的钥匙 ,在方锦莲的家里没有任何人的情况下直接非法抄她的家,抄走大法书籍和大法数据、儿子读书用的计算机、四个存折和现金。其中一个存折是她丈夫的工资卡(后来在方的要求下,计算机、四个存折和现金已归还)。当天中午由市局的邓高、分局的金国新、左水生把方锦莲非法押送到湖北省法制学习班强制洗脑迫害。
咸宁市国安局科长邓坤,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章琪、汪礼迪、高志、吴卫华、徐长虹等等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大约八点多钟时,温泉分局的金国新、程乐斌伙同市局的邓高等人在方锦莲住的地方大门口蹲坑,乘方锦莲出门时,此三位彪形大汉把一弱女子方锦莲绑架到车上,抢走手包里的所有物品,并抢走方锦莲的钥匙,在方锦莲的家里没有任何人的情况下直接非法抄她的家,抄走大法书籍和大法资料、儿子读书用的电脑、四个存折和现金。其中一个存折是她丈夫的工资卡。(后来在方的要求下,电脑、四个存折和现金已归还。)。当天中午由市局的邓高、分局的金国新、左水生把方锦莲非法押送到湖北省法制学习班(洗脑班)迫害,在洗脑班方锦莲不配合他们的无理要求,并喊“法轮大法好”,被几个警察围打,其中有一个是领导叫龚健的警官,他们把方锦莲的嘴打出血、牙齿被打破,嘴肿的老高,并变青紫。还有一个邪悟的人(所谓帮教)有一次把方的棉袄脱下捂住方锦莲的鼻子和嘴。不听他们的使唤有时站军姿,站很长时间都不让坐,有时拿几个电棒出来吓唬,每天都要求写批判自己或者是批判法轮功和李洪志师父的文章(即所谓的做作业)。总之,在那里方锦莲受尽了折磨和恐吓,历经大约五十六天时间,回家后,方锦莲原来因炼法轮功炼好了的心脏病又复发了,并出现其它病。(期间方锦莲的家人、亲戚一再到分局要人,分局的金国新答应方的亲人从洗脑班迫害出来就直接回家,可是市局的邓高和分局的金国新那天把她弄回后并没有直接送回家,而是把方锦莲软禁到咸安区的一个宾馆,又非法关了三天,并派人去审问她。这三天的非法关押听说是市局的邹誉和邓高等人的指令,在被非法软禁的地方,市局的邹誉、邓高、胡某和分局的刘颖曾去非法审问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