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月13日宾县不法之徒派出所的凡洪斌、大队书记李佩山,“610”办公室的主任鞍德仁到北京县驻京办事处,接回在天安门广场证实大法被非法抓捕的宾县大法弟子。不法之徒搜光大法弟子身上仅有的全部300多元钱。回来的火车上,他们三人更是大肆挥霍,一天半的时间在火车上就花掉了三四百元钱。到了宾县,他们又请一位我们不认识的人在饭店里吃了饭,还有一个女人陪吃陪喝,个个喝得不像人样。
之后把大法弟子送到看守所,每人被非法“罚款”6000元。们被释放后,大队又找上门来向大法弟子勒索进京所花的费用,除一人交1500元外,另一个被迫要卖自己的口粮田。“610”办公室的主任鞍德仁借此之机,更加肆无忌惮地疯狂向大法弟子家属勒索大量钱财,他是宾县迫害大法弟子的罪魁祸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