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196
编号:
E000056399
中文姓名:
鞍德仁
姓名拼音:
An Dere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宾县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邮编 150000
电话:0451-57907286、0451-57913842。
局长:王兆华 0451-57913842
政委:倪忠良13904666159
副书记:吴淑晶13836069968
副局长:赵宏宝18945009000(主管刑侦)。
纪委书记:王广为13704885999
副局长:董俊13936015889
巡逻警察大队大队长:高海城15804666999
交警大队长:龚鹏志0451-57900122
国保大队长:张庆雷15604807699、13504809797
国保警察:刘建华13796700966
政工监督室主任:王旷飞 13634880987
巡警大队教导员:赵东诚13945124566
刑侦大队大队长:聂乃文13796775553
治安大队队长:赵云天15945974597
警务督查大队长:韩铁维0451-57982538
督察大队:杜洪波 13704885566
治安大队教导员:宋德厚57982590、15945974597。
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曲福刚0451-57900122
巡警大队副大队长:赵文庆0451-57982537
网安大队教导员:石国伟0451-57980750
危管大队:刘建斌13903669548
网监大队:王林13904666029
巡警大队:索警波15846115522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黑龙江省宾县邪恶之徒。

2001年1月13日宾县不法之徒派出所的凡洪斌、大队书记李佩山,“610”办公室的主任鞍德仁到北京县驻京办事处,接回在天安门广场证实大法被非法抓捕的宾县大法弟子。不法之徒搜光大法弟子身上仅有的全部300多元钱。回来的火车上,他们三人更是大肆挥霍,一天半的时间在火车上就花掉了三四百元钱。到了宾县,他们又请一位我们不认识的人在饭店里吃了饭,还有一个女人陪吃陪喝,个个喝得不像人样。

之后把大法弟子送到看守所,每人被非法“罚款”6000元。们被释放后,大队又找上门来向大法弟子勒索进京所花的费用,除一人交1500元外,另一个被迫要卖自己的口粮田。“610”办公室的主任鞍德仁借此之机,更加肆无忌惮地疯狂向大法弟子家属勒索大量钱财,他是宾县迫害大法弟子的罪魁祸首。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省宾县不法之徒勒索大法弟子钱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16/21487.html#chinanews1216-8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