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0年12月份,大法弟子踏上了去北京证实法的路程。在他走的第二天,乡政府的邪恶之徒就来要“罚款”四千元。他的工资存款只有3500元,都被他们拿走了。宾县公安局又向他勒索5000元,任何收据都不给。
有人告诉他家人,如果不“请”公安局那几个人吃饭,“罚款”会更多。老百姓哪里知道一顿饭能花多少钱?宾县这三位政保科的恶警周树仁、赵义、殷凤明来到饭店后它们三人各自打手机,不一会儿来了三位“小姐”,真是为所欲为。这帮邪恶之徒们用炼功人家属的钱大肆挥霍,结果这一顿饭花了一千三百元。
恶徒们从北京把他接回来送到宾县的大狱,在狱中呆了将近五个月,在这期间还被开除党籍。从2000年12月份到2001年11月份快一年了,邪恶之徒也不让我上班,并非法停发我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