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10月,南充市洗脑班已由高坪迁至西山公园旁(顺庆区兵马堂村原敬老院内)。
刘清珍,住阆中市古莲池横街五号(地属内东街居委会管辖居民),其真实身份是无业人员,爱好参与街上老年舞蹈队、帮人打广告活动。刘清珍的丈夫原是柏桠镇副镇长,前些年因搞情妇而故意杀人碎尸被判死刑。二零零七年四月,刘清珍被居委会以每月六百元工资派到南充市高坪区西山洗脑基地作所谓“帮教”,参与对法轮功学员潘月珍进行的二十四小时监控与“转化”迫害。经“六一零”伪造、包装,刘清珍在洗脑班的身份是南充市仪陇县某单位退休干部、洗脑班“帮教”人员。她晚上还教里面的人跳舞。
据苟某某等说,他们“帮教”人员除了每月一千多元的工资,每天邪党还发给他们一人一天50-100元的补助金。而邪党政府拨给四川各地迫害法轮功人员的资金是关押一个法轮功学员就是4万元,而南充是3.8万,这些钱是拨给洗脑班搞迫害的专款,供里面人员吃住等各方面开销,可能从中有剥皮的剥去了一部份钱吧。他们“转化”一个法轮功学员,伏少林还要向上级呈报给他们发奖金,也是一笔丰厚的数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