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10月,南充市洗脑班已由高坪迁至西山公园旁(顺庆区兵马堂村原敬老院内)。
刘顺花,住阆中市下新街四十六号(地属南街街居委会管辖居民)。其真实身份是无业人员,以居委会提供的场所开麻将馆为生。她曾在二零零零年后当过一届居委会主任,丈夫叫张永贵,儿子叫张潘。经“六一零”伪造、包装,刘顺花在洗脑班的身份是南充市仪陇县综治办主任、洗脑班“帮教”人员。
据苟某某等说,他们“帮教”人员除了每月一千多元的工资,每天邪党还发给他们一人一天50-100元的补助金。而邪党政府拨给四川各地迫害法轮功人员的资金是关押一个法轮功学员就是4万元,而南充是3.8万,这些钱是拨给洗脑班搞迫害的专款,供里面人员吃住等各方面开销,可能从中有剥皮的剥去了一部份钱吧。他们“转化”一个法轮功学员,伏少林还要向上级呈报给他们发奖金,也是一笔丰厚的数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