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熊明华、副队长陈学品在任职期间,直接组织、多次策划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采用的手段,如绑架、非法抄家、勒索钱财、非法劳教、非法判刑等等,充当了本县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首恶,熊明华因迫害法轮功有“成绩”,曾在北京得过“六一零”的奖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