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迫害的警察有:普顺元、罗仲武、苏家山、何正朝;劳教人员:邓四红、李绍兵。
二零零五年二月五日晋宁县法轮功学员李文波被昆明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非法劳教三年,(昆劳管字(2005)第991号),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劳教所,时间自2005年2月2日至2008年2月1日。
在劳教所,李文波经常遭到毒打等折磨,参与迫害他的警察有:石怀林,袁向军,李武,武华祖,四大队大队长胡文昌,警戒科科长裘开明,四大队副大队长张开顺,一大队队长陈迎松,参与迫害他的恶人有:包夹学员王磊,包夹学员黄海东。长期的酷刑折磨,导致李文波双眼视力下降,门牙被打掉6颗,左腿留有20公分左右的伤疤。